(吉隆坡1日訊)大馬國際人道主義福利基金會(MIHWF)指控負責審理SRC國際公司一案的高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存在不當行為,並要求警方調查反貪會是否真的有開檔調查納茲蘭以及是否有人包庇納茲蘭。
該基金會主席拿督德曼瑟嘉於今午2時12分抵達金馬警區總部報案,並在約40分鐘後,向到場的媒體發表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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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曼瑟嘉指出,聯邦法院早前不允許納吉在SRC國際公司案中引入更多證據,而有關證據表明承審法官納茲蘭存在嚴重利益衝突的問題。
“納茲蘭在審理SRC案件時,並沒有透露他曾於2006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間擔任馬來亞銀行的首席法務官及公司秘書,並涉及一馬公司弊案(1MDB)。”
他說, 他報案的目的是促請警方調查有關坊間流傳的反貪會針對納茲蘭調查檔案的真實性。
他補充,他也要求警方查明,在反貪會於4月23日證實有對納茲蘭展開調查後,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在答覆宣誓書(Afidavit jawapan)中否認反貪會調查納茲蘭一事,是否表明依德魯斯哈倫在包庇納茲蘭。
德曼瑟嘉補充,今天的報案無關政治,或試圖施壓釋放納吉,因為若一名前首相的法庭審訊都不能獲得公正、公平及透明化的待遇,更何況平民百姓?
納茲蘭是於兩年前在SRC國際公司一案中判定納吉罪名成立的主審法官。在該案中,納吉被判濫用權力並涉及挪用和洗黑錢高達4200萬令吉罪名成立,判監12年並處以2億1000萬令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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