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马来西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 Malaysia)国家管理合伙人拿督纳伦德拉库马今日再次被控上地庭。他被指控在4年前涉嫌洗黑钱,金额高达1亿1500万令吉。
地庭法官巴克里宣读控状后,纳伦德拉库马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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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当时是Sabah Forest Industries私人有限公司的经理和收款人,通过12次的线上交易,从公司的联昌银行(CIMB Bank)的来往户头转移1亿1500万令吉到同一家公司的联昌伊斯兰银行(CIMB Islamic Bank)定期存款户头。
他被控于2018年2月5日在联昌银行吉隆坡端姑阿都拉曼路分行犯下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不法活动法令第4(1)(b)条文,罪成可被监禁最高1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犯罪金额的5倍,或被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副检察司诺扎丽占建议以100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释,并提交护照作为保释条件。
纳伦德拉库马的代表律师卡里达斯则以被告有健康问题,没逃跑风险为由,恳求法庭准许以30万令吉让当事人保外候审。
否认有罪 35万保外
法官允准被告以35万令吉,2名担保人保释,并择定案件明年1月5日重新过堂以提交案件相关文件。
纳伦德拉库马才于今年9月14日分别在2个地庭面对8项失信控状,涉及金额高达238万令吉。他被控在3年前身为Sabah Forest Industries私人有限公司的经理和收款人,受托掌管属于Pelangi Prestasi私人有限公司存放在联昌银行的238万3370令吉31仙款项,但却犯下失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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