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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54pm 04/11/2022

苏启文

小股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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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風暴案:控方要求 重判蘇啟文坐牢40年

(新加坡4日訊)馬來西亞籍破產商人蘇啟文與他的情人柯素玲操縱股價引發2013年“小股風暴”,控方揭露,截至股市崩盤的三天前,兩人估計從犯罪活動中牟取26億元(新元,下同)利益,反映了他們的貪婪程度。控方籲高庭重判蘇啟文與柯素玲分別坐牢40年和19年半。

《聯合早報》報道,控方指出,若不是因為考慮到蘇啟文的年齡,50年監禁是更能準確反映其罪責的刑罰。不過,辯方則指控方是在玩“數字遊戲”,沒有把被告所蒙受的損失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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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符曉平今日聽了控辯雙方的判刑陳詞,擇日發表判決。

新加坡三家上市公司亞昇投資(Asiasons)、博諾集團(Blumont),以及瑞獅集團(LionGold)的股價從2012年8月起出現異常波動,股價在2013年10月4日崩盤,市值狂跌78億元。

控方形容這場“小股風暴”為“新加坡史上最嚴重的股市操縱案”,而蘇啟文(62歲)與他的新加坡籍情人柯素玲(57歲)是引發風暴的主謀,分別面對189項和178項控狀,以牴觸證券與期貨法令的控狀佔大多數。

案件於2019年3月在高庭開審,舉行了近200天的審訊。案件審結後,蘇啟文與柯素玲分別被判180項與169項控狀罪成,兩人各有九項控狀被判罪名不成立。在蘇啟文被定罪的控狀中,包括三項牴觸公司法令,以及八項阻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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