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日综合电)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上周六突然传出因违纪违法遭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成为中共二十大后首位落马的部级官员,也是罕有被查的央行现任高层。范一飞在央行长期分管金融科技及支付司,市场人士预料案件或引发中国支付业新一轮地震。
据报道,范一飞“有问题”的传言已经持续将近一年,期间曾多次被约谈。由于长期负责金融支付业务,市场人士认为落马可能与支付监管有关。近年来,支付行业200多张牌照的管理和监管,暴露的问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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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腐败是今年打击重点,同样是“老建行人”的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于4月落马。
中纪委的通报未交代范一飞的具体问题。他被查的消息引起中国金融业界动荡,部分分析认为背后可能与监管政策有关。
央行现任副行长成为二十大后“首虎”,凸显中央打击金融腐败的决心。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至少有34名金融系统高级别官员涉贪被抓,其中涉及银行系统16人、监管部门12人、保险领域6人,而且多是关键岗位人员,例如中国人寿前董事长王滨、中国光大控股原党委书记陈爽、央行货币政策司原司长孙国峰、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周六发文称,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利益集团代言人,坚决治理政商勾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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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1日综合电)涉及巨额受贿的前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副行长范一飞,10日被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且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院查出,范一飞自1993年至2022年间非法收受财物达人民币3.86亿余元(2.34亿令吉)。
央视新闻报道,范一飞还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且须被追缴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
根据报道,经法院查出,1993年至2022年,范一飞利用任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前身)、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银行相关高层主管职务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职务上的便利及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透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折合人民币3.86亿余元。
法院认为,范一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判处死刑。鉴于他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同时,根据范一飞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他死刑缓期执行两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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