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太太来信说,她在2020年7月购买了一间49万5000令吉的房屋,政府在2020年6月推行“拥屋运动”(HOC)计划,当时她是使用与发展商合作的律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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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由于当时的拥屋运动详细条款尚未公布,因此需要先缴付印花税。至今已经等了超过两年的时间,退税一直遥遥无期。
在这两年里,负责处理的律师楼员工,一度离职又复职。她的退税申请在那间律师楼被“丢来丢去”,每次打电话去询问,只是告诉她在处理中。
“我很担心这样下去,最后变成钱拿不回来。除了空等,我还能做甚么努力?”
请问:“这类的退税申请有时间限制吗?会否因为超过时限而拿不回来?在该名员工离职期间,我的退税是没有人处理的,一直到我追问,才有律师楼别的员工代为处理。”
我能前往或致电内陆税收局询问吗?
我对该名律师楼的员工没有信心,她在处理我的房屋买卖过程,不断出错。
希望你能协助我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答:苏宜健律师说,在2020/2021年的“拥屋运动”计划,给予向发展商购买价值30万至250万令吉的马来西亚人,在签署转让合约和贷款合约,豁免支付印花税的优惠。
这项“拥屋运动”计划只适用于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的任何买卖协议。因此,在此期间购买住宅房产的屋主,都有权获得印花税豁免。
如果买方已经支付印花税,他或她有权获得已支付的印花税退款。首先,购屋者必须查询发展商,是否已在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会学院(REHDA Institute),沙巴房地产发展商公会(SHAREDA)或是砂拉越房屋及房地产发展商公会(SHEDA)注册“拥屋运动”计划。
可向税收局申请印花税评估上诉
假如是,那么买方必须向税收局申请对印花税评估的上诉,建议买方立即提出上诉。
大家要注意的是,重新评估印花税的上诉,应由为你的买卖协议申请印花税的同一名律师楼提出。请随时联系你之前的律师,因为这是关于你、我们索回所付钱财的权利。
尽管如此,你作为购屋者,也有权要求税收局澄清相关事件,你可以联系或亲自上门,最靠近你的税收局分支机构。
这里建议你持续与律师核实案件的状态,并要求你的律师联系税收局,以加快税收局处理退款的流程。
总而言之,政府实施的“拥屋运动”计划,主要是想帮助我国公民在购买新屋,可以不必支付印花税。
因此,如果你们当中有任何人,在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了印花税,请确保向税收局申请退款,这是你获得退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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