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晉8日訊)聲稱是電召車司機的男子載女顧客後,竟把對方載回家企圖性侵!所幸女子逃出魔掌,向附近居民求救。司機今日承認非禮罪名,被判監禁6個月,刑期從逮捕日算起。
告艾力瑪安(50歲)犯案後,警方發佈其照片,在熱心網民展開人肉搜尋,讓警方成功逮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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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於本月2日早上9時左右發生。受害者在案發當天在機場欲呼叫電召車到古晉中環車站,被告突然出現,指他是電召車司機,可載受害者到目的地。
受害者上車後,被告竟把將受害者載到他27哩的住家後,強迫受害者下車,並指示受害者坐在客廳等他。
被告之後脫下衣服,僅圍一條毛巾和拿著一把刀,強拉受害者進入房間企圖性侵。受害者反抗和大叫,被告感到緊張,趕緊把刀放在一邊。受害者趁機逃出房間,向附近居民求救。
在刑法354條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監禁10年,或罰款,或鞭笞,或其中2項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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