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0日訊)甫給了訂金5萬7000令吉去買租賃的住家,不料過程中男主人卻因病離世,其遺孀因此希望屋主高抬貴手退還購屋訂金,不料屋主卻拒絕退還訂金,而且向他們追討屋租,還發律師信逼遷要趕走她們母女3人,令她深感委屈。
這名來自雪州的孫小姐(45歲)指出,其丈夫生前原打算買下他們在蕉賴皇冠城租住的公寓單位,因此在2019至去年1月期間先後共付了5萬7000令吉予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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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丈夫在9月30日病逝,我不太清楚他與屋主買屋的程序,但是在丈夫病逝前,雙方來不及簽署任何買賣合約。”
她今日在國民團結黨公共服務及投訴局主任王松富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時說,他們是以每月1350令吉租下有關單位,但今年1月開始已停止交租;根據丈夫留下的記錄,在行管令期間每月只交1000令吉租金。
她說,丈夫離世後一個星期,屋主上門向她討取2萬4000令吉租金,同時大聲呼喝詢問她購屋一事是否繼續進行。
她指出,丈夫與屋主曾協議所付訂金可用來扣除租金,不過她沒在場向記者出示任何相關證件,來證明其說法。
“我經歷著喪夫之痛,我不想再買那間單位,丈夫有一筆錢在屋主手上,扣除租金後大約還有逾3萬令吉,但屋主卻不願意把錢退還,不久前還再次上門企圖阻止我入屋。”
她說,她之後要求與屋主當面解決此事,但對方選擇避而不見,並稱已把事情交給律師處理。
“在上個月杪,對方出了一封律師信限定我們母女在後天(12日)之前搬遷,這對我們是有欠公平的!”
她強調,屋主大可從該筆訂金扣除租金,餘下的錢則理應退還給她。
“該筆錢到底去了哪裡?為什麼屋主不肯退還?我只要求對方現身當面解決此事,還我一個公道。”
針對被逼遷一事,她說已申請庭令,在此事獲得解決之前絕不會搬走;另外針對屋主不願退還訂金一事,她堅稱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另一方面,王松富也呼籲屋主儘快現身解決此事,不要因為誤解而傷了大家的和氣。
(張韋瑜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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