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11日訊)澳洲競爭監管機構週五表示,法院已下令三家澳洲電信公司支付3350萬澳元(約1.02億令吉)的罰款,因為他們對一些國家寬頻網絡(NBN)互聯網計劃的網速做出誤導性聲明。
澳洲聯邦法院已責令Telstra支付1500萬澳元,TPG Telecom的子公司支付500萬澳元,並對新加坡電信子公司Optus處以1350萬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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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CCC)的說法,虛假或誤導性陳述在2019年至少持續了12個月,並可能延長至2020年,與他們的50兆比特每秒(Mbps)或100Mbps光纖到節點計劃有關。
監管機構表示,這三家電信公司都在法庭上承認做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聲稱近12萬客戶受到影響。
Telstra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間,它未能完全或在連接後的合理時間內驗證約48,000名客戶訂購的NBN服務的最大可達到速度,並經歷了廣泛的補救和退款流程。
NBN是政府運營的寬頻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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