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大马股票交易所指出,CATCHA数字(CATCHA,0173,创业板电讯媒体组)的保荐人兼首席顾问——达证券违反创业板的上市要求,并已就此公开谴责该证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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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确定CATCHA
是否适合上市
根据交易所文告,达证券未能评估REV公司内部管控和iMedia Asia私人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系统,以确定扩大后的CATCHA数字集团(前称REV亚洲)是否适合上市。
此外,达证券也曾多次向交易所提供不准确和误导性的陈述。
此前CATCHA数字提出重组计划,一旦重组计划完成,将可摆脱现金过多的GN2地位,这份重组计划涉及全数收购iMedia Asia有限公司,这将导致其业务方向和政策发生变化。
达证券作为保荐人,必须根据创业板上市规则第4.07(2)(f)确定REV和iMedia集团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是否充分,以评估扩大后的CATCHA数字是否适合上市。
交易所表示,在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根据创业板公司上市条例第16.19条,认定达证券违规,并公开谴责该证券行。
达证券被指违反几项创业板上市公司规定,其一是第4.07(2)(f) (与规则 3.01(2) 同读)和GN18第18段,其二是第2.18(1)(a)和(c)。
交易所表示,将严肃看待所有违规行为,因为4.07(2)(f)和GN18第8.0段的要求,旨在确定上市公司有适当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这是创业板公司上市义务和企业监管要求的一部分。
交易所也提醒上市公司的保荐人和顾问,要保持最高标准的诚信、问责和责任,包括监督员工有效和称职地履行职责,以确保遵守上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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