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2日讯)网传讯息呼吁选民投票时勿穿短裤及拖鞋,对此选举委员会(SPR)公关发言人驳斥有关说法,并指选民没有任何衣着限制,只要不违规便能进入投票站投票。
近日社交媒体WhatsApp流传一则讯息,内容呼吁“所有青少年、男性和女性、马来人、华人、印度人、基督徒、锡克教徒、印度穆斯林和其他人,前往投票中心投票时请不要穿短裤、拖鞋”,还指选委会不允许这类穿着人士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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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选委会公共发言人回应《星洲日报》询问时驳斥上述讯息内容,并指选委会不会阻止任何选民投票,除非选民已违反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即选民不可在投票中心穿戴任何印有与政党有关标志、照片、政党活动或候选人肖像的衬衫和物品。
发言人也说,选委会没有特别制定投票衣着指南,前来投票的选民只要衣着端庄,没有穿戴任何政党标志的衣物即可。
“在服装方面,我们选择有礼貌和舒适的衣着,如果选民认为穿人字拖和短裤很舒服,那有什么问题呢?只要不穿着可能引起公众不适的服装,或穿带印有候选人姓名、党标和党徽的衣服如衬衫、裤子、头巾、行李袋等,都不会被拒绝进入投票站投票。”
关于衣着颜色方面,发言人指出,虽有政党声称某颜色是他们的官方颜色,但这个说法很主观,因此选民的衣服颜色也没有限制,选委会不会因衣服的颜色阻挠选民投票。
发言人举例,曾经有选民打扮成超人造型投票,也被允许入站投票,而过往东马的长屋投票中心,也有年长者穿峇迪(Batik)衣服、短裤及拖鞋去投票。
“所以衣着打扮都不是问题,网传的投票衣着讯息混淆民众,希望民众不要相信任何未经证实的假消息。”
发言人指出,民众若有任何疑问,可浏览选委会官方网站www.spr.gov.my、脸书及推特等平台查看最新的资料,避免勿信假消息。
根据选委会官网公告指出,选民在投票前也无需强制以消毒液洗手,首投族也可查询投票10个步骤,以了解投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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