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14日訊)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局於上週六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起獲試圖走私至越南的40公斤重價值24萬令吉燕窩。
雪州檢疫及檢驗服務局局長莫哈末索比裡說,該局在與大馬皇家關稅局合作之下,挫敗一名25歲越南籍女子試圖把燕窩帶出境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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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發文告說,關稅局掃描儀檢測到分別放在兩個行李的燕窩,相信該女子因商業目的而試圖把燕窩帶到越南。
“這批燕窩沒有出口準證及獸醫局發出的家禽健康證書,已被本局充公。”
莫哈末索比裡說,在沒有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局發出的準證之下出口動物產品,在2011年大馬檢疫及檢驗服務法令(728法令)第11(2)條文之下是一項罪行,可在相同法令第11(3)條文被施予刑罰。
他指出,一旦被定罪,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判監不超過6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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