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正在服刑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對於他坐牢後,名字還被用來作出毫無根據的政治宣傳感到非常失望。
有政黨大事宣傳“若國陣贏大選,納吉立即通過特赦獲釋”,納吉今日透過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的律師樓發文告,強烈否認這些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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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納吉自2018年面對審訊以來,就一直希望通過法庭的司法程序獲釋,因為他不僅想要獲得自由,也要證明他的廉潔。
“我們的客戶(納吉)相信他出獄的最佳機會是通過1995年聯邦法院條例第137條例下,提出的檢討裁決申請。”
在今年8月23日,聯邦法院五司一致駁回納吉的上訴申請,裁決維持高庭的原判,即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所有7項控狀皆罪名成立,被判處坐牢12年和罰款2億1000萬令吉。納吉隨後申請檢討聯邦法院的裁決。
律師沒陳詞 失公正審訊權利
文告指出,納吉被剝奪了獲得公正審訊的憲法權利,因為他的律師沒有獲得機會為上訴做充分的準備,以致沒有陳詞,使到納吉在法庭上沒有有效的發言權。
“如果檢討裁決的申請對納吉有利,他應在公平公正的程序下尋求案件重審,以證明他的清白,他將可以自由辯護,包括申請納入新的證據。”
文告指出,實際上,在SRC案開審之前,納吉要求法庭發出封口令,以禁止眾人對有關案件發表任何聲明,但申請被拒。
“納吉也公開要求審訊以線上進行,以讓公眾審查(全球各個司法管轄區普遍採用的做法),而不是限於主流媒體的報道。”
6.4億獻金用在福利活動
文告說,納吉堅持本身是清白的,案件中涉及的4200萬令吉沒有一分錢是花在他自己身上,相反的他把從阿拉伯財政部長戶頭收到的6億4200萬令吉,通過政黨和非政府組織用在福利活動。
文告指出,納吉促請政治對手勿再利用他的名字進行毫無根據的政治宣傳,而是讓他順其自然通過法律程序尋求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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