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7日讯)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起诉霸迪玛电脑Patimas Computers Berhad(Patimas)前执行董事拿督黄柏兴(译音)涉及股票内幕交易,高庭今日裁定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胜诉,并谕令黄柏兴支付共204万令吉赔偿予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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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发文告指出,高庭司法专员莫哈末阿敏裁定,黄柏兴违反了2007年资本市场与服务法令第188(2)(a)条文,并谕令68岁的黄柏兴支付124万令吉予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相等于他避开交易损失的3倍金额。
此外,法庭也谕令黄柏兴支付70万令吉的民事损害赔偿予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
“从今天开始,黄柏兴在5年内不得被任命为上市公司董事。”
文告说,在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方面,则另外获得与诉讼有关的10万令吉费用。
黄柏兴被指在2012年5月至7月期间,出售霸迪玛的1650万股,同时拥有重要的非公开信息。
上述信息与审计查询以及霸迪玛与最大债务人之间可疑交易的问题有关。
证监会不对内幕交易妥协
文告指出,内幕交易仍然是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高度和优先关注事项。该判决向公众发出了一个强烈而明确的信息,即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不会对滥用内幕信息牟取私利的内幕交易妥协。
这是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第二次成功起诉霸迪玛电脑前董事涉及内幕交易。
今年4月,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起诉霸迪玛电脑前副主席拿督叶伟贤(译音)涉及股票内幕交易,高庭裁定马来西亚证券监督委员会胜诉,并谕令叶伟贤需支付328万令吉赔偿,相等于他避开交易损失的3倍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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