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7日訊)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起訴霸迪瑪電腦Patimas Computers Berhad(Patimas)前執行董事拿督黃柏興(譯音)涉及股票內幕交易,高庭今日裁定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勝訴,並諭令黃柏興支付共204萬令吉賠償予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
ADVERTISEMENT
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發文告指出,高庭司法專員莫哈末阿敏裁定,黃柏興違反了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令第188(2)(a)條文,並諭令68歲的黃柏興支付124萬令吉予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相等於他避開交易損失的3倍金額。
此外,法庭也諭令黃柏興支付70萬令吉的民事損害賠償予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
“從今天開始,黃柏興在5年內不得被任命為上市公司董事。”
文告說,在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方面,則另外獲得與訴訟有關的10萬令吉費用。
黃柏興被指在2012年5月至7月期間,出售霸迪瑪的1650萬股,同時擁有重要的非公開信息。
上述信息與審計查詢以及霸迪瑪與最大債務人之間可疑交易的問題有關。
證監會不對內幕交易妥協
文告指出,內幕交易仍然是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高度和優先關注事項。該判決向公眾發出了一個強烈而明確的信息,即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不會對濫用內幕信息牟取私利的內幕交易妥協。
這是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第二次成功起訴霸迪瑪電腦前董事涉及內幕交易。
今年4月,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起訴霸迪瑪電腦前副主席拿督葉偉賢(譯音)涉及股票內幕交易,高庭裁定馬來西亞證券監督委員會勝訴,並諭令葉偉賢需支付328萬令吉賠償,相等於他避開交易損失的3倍金額。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