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8日綜合電)大馬女子遠赴臺灣留學,某夜到臺北夜店玩時喝的酩酊大醉,乘坐德士回家時,竟被吳姓德士司機載回家性侵。她早上醒來後,發現自己全身赤裸,嘴巴里還有檳榔的味道,想起昨夜載她的司機有嚼檳榔,嚇得馬上報警處理。吳男一審時被判無罪,二審被法官依乘機性交罪,判有期徒刑4年。
酒醉乘德士回家被性侵
《ETtoday新聞雲》報導,判決書指出,小花(化名)遠從馬來西亞到臺灣讀書,2019年9月22日晚間,她到夜店玩,喝了不少酒,23日凌晨3時許,她坐上吳男的德士回返租屋處,抵達後吳男發現她步履已不穩,便攙扶她回屋,沒想到隨後竟動起歪腦筋,趁小花意識模糊之際,對她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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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翌日早上醒來時完全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她的室友告訴她,有個男子在樓下等她很久,小花下樓看到吳男,卻不知道對方是誰,猜想是前晚在夜店認識的人,對方後來還用LINE傳“老婆你在嗎”的訊息給她,更讓她摸不著頭腦。
小花當日下午與室友討論後,想起自己早上起來時全身赤裸,嘴巴還有檳榔味,又想到吳男牙齒有嚼檳榔的痕跡,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他性侵,於是報警處理。
法官在一審時認為證據過少,而判吳男無罪;二審時法官認為,吳男身為德士司機,利用在夜店外兜客的機會,見小花酒醉可欺,竟未能剋制己身性慾,而且明知小花是外國人,隻身來臺求學,舉目無親而可欺,竟隨小花返回住處,趁機對其性侵,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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