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警方在第15届全国大选前夕针对有关大选的投报开了20个调查档案,当中仍以破坏和焚毁竞选品行为居多,并有4宗案件涉及散播假消息及渲染敌意。
全国内部安全及公共秩序部总监哈扎尼发文告指出,警方昨天共发出944张竞选讲座准证,并逮捕一名涉及在彭亨州涂鸦候选人广告牌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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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沙巴比鲁兰区一名跟随国盟政党进行助选活动的农夫投报,指他在社媒收到一张照片,显示一名陌生男子身穿国盟标志衣服并展示一袋钱,涉污蔑国盟贿赂选民和散播不实消息,他因此报警。
他说,有流传讯息指巫统将派发350令吉特别援助金,呼吁民众于18日晚上10时前往某地点领取,讯息还盗用国阵加拉巴干区候选人安迪莫哈末苏拉迪与加巴拉干巫统妇女组主席的合照,后者为此报警否认此事。
“沙巴斗湖警方也接到另一宗投报,报案者接到民众来电询问希盟将派红包给选民,指消息已在脸书和WhatsApp流传,报案者否认此事,并指此事涉及煽动和毫无根据的污蔑。”
除了3宗类似案件发生在沙巴,他说,柔佛警方也接到民众举报土团党领袖巴德鲁希山,于本月16日晚上8时30分在丰盛港选区为国盟候选人助选时的讲座上,发表指控性和涉及污蔑的言论的投报。
哈扎尼说,警方已援引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4(A)(1)条文(渲染不良情绪或敌意)和大马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调查上述4宗投报。
此外,哈扎尼说,约20人声称收到同一组电话号码传来的WhatsApp讯息后,上门到峇东埔国会民众服务中心,欲领取500令吉的资助金,为此希盟公正党峇东埔国席候选人努鲁依莎的选区联络官报警作出否认。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500(诽谤)条文及1998年大马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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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文
哈扎尼说,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调查8宗破坏竞选品包括党旗、候选人肖像海报和看板的案件,分别发生在彭亨、霹雳、森美兰州、马六甲、玻璃市和雪州。
“警方还接获隆市居民举报有人烧毁国阵巫统班底谷区国席候选人拿督南兰的海报,目前已援引法典第435(蓄意纵火)条文调查此案。”
此外,哈扎尼说,警方发现一项在柔佛麻坡地区举行的助选快闪活动,参与者约有30人,经调查发现该活动未获得警方准证,目前援引选举罪行法令第24B(3)条文开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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