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1日訊)本月初汪小菲才在直播中哽咽淚謝大S和具俊曄照顧家人,被視為雙方有望破冰,但現在卻爆出大S“開戰”汪小菲,指控他自3月起未履行離婚協議、支付生活費用,至今積欠超過500萬臺幣(約73萬5638 令吉),因此向臺北地方法院申請,查封汪小菲在臺資產!
大S與前夫汪小菲去年調解離婚,近10億臺幣(約1億4713萬令吉)財產也達成分配協議,但今年3月大S與韓國男星具俊曄再婚,汪小菲憤而停止支付原本協議給大S的每個月數十萬臺幣生活費,積欠逾500萬臺幣,在臺資產遭大S聲請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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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鏡週刊》報道,大S去年11月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與汪小菲離婚,雙方一週內調解成功離婚,近10億臺幣(約1億4713萬令吉)財產也達成分配協議,然而今年3月大S、具俊曄閃婚後,汪小菲竟違反離婚協議,停止支付原本承諾的每月數十萬元生活費,讓大S氣得一狀再告上法院,聲請查封汪小菲在臺資產強制執行抵償,臺北地院已裁定準許。有傳因事證明確,汪小菲在臺灣的部分資產將被查封,他名下的S HOTEL等不動產或股權也可能被拍賣。
有傳聞指,汪小菲是認為大S再婚後就不需要由他支付相關生活費,但也有人說是因為疫情導致無法及時匯款,並不是汪小菲有意拖欠。不過,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出,汪小菲在臺資產還有近千萬元存款,法院可以直接撥款給大S抵償,因此應不至於查扣汪小菲的S HOTEL等不動產拍賣,只會針對他積欠大S的生活費數額進行強制執行,而且大S與汪小菲的離婚協議內容沒有也不能要求對方不能再婚,因此汪小菲無法以大S再婚為由,自行取消去年同意付大S生活費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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