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1日讯)鉴于第15届全国大选出现悬峙国会,若国会议员不遵从党的意愿,仅凭个人意愿支持其他政营的领袖任相,是否抵触反跳槽法令?宪法专家说,以法律层面来看,议员是可以通过投票或法定声明来支持任何人或政党,并不会被视为跳槽,违背法律。
马来西亚国际伊斯兰大学宪法专家聂阿末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认为,反跳槽法令适用于,如果议员选择加入其他政党,或退出政党成为独立议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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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议员仅仅是通过投票或签署法定声明的方式,支持其他人士或政党,这并不属于反跳槽法令的范畴。”
若被党开除仍获保留议席
聂阿末说,最糟糕的情况是,该名议员可能因为不遵从党或党领袖的指示而面对政党的纪律处分,并遭到开除。
无论如何,他表示,反跳槽法令是保护遭政党开除的议员,即使被党开除党籍,该议员的议席仍获得保留,不会因为抵触反跳槽法令而失去议席。
由于本届大选出现悬峙国会,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陛下谕令掌握多数议席的政党和联盟党魁,在今日下午2时之前,向国家王宫提名首相人选。
国阵兼巫统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此前说,国阵至今仍未与任何政党联盟达致共识,尤其是国盟,以此澄清国阵尚未与国盟达致组成联合政府共识。
然而,国盟主席兼土团党总裁丹斯里慕尤丁却说,他已掌握足够的多数议席任相,并指根据宪法,国阵的国会议员可以个别支持他。
希山表明拒与希盟合作
国阵总秘书兼巫统森波浪国会议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已经公开表明拒绝与希盟合作,坚持不要安华及不要行动党的立场,并强调被党开除也不愿意改变立场。
希盟在本届大选中赢得的国会议席较多(82席),接着是国盟(79席)、国阵(30席)、砂拉越政党联盟(GPS)(22席)、沙巴民兴党(3席)、独立人士(2席)、全民党(1席)及和谐党(1席)。
各联盟主席须获得至少半数国会议员的支持,即掌握至少111简单多数议席,才能组成联邦政府,受委成为我国第10任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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