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2日訊)商人丹斯里吳明璋日前于吉隆坡高庭,就日籍 Kazuomi Kaneto及其新加坡公司 DPI Solar 1 Pte Ltd 於7月對其個人的起訴(有關私人及公司名譽所造成的損失)提出反訴訟,並要求賠償4億1200萬令吉 (或約1億2375萬新元)。
在一篇文告中,吳明璋辯稱,Kaneto 和 DPI Solar 1 Pte Ltd 對他提出民事訴訟,是沒有法律基礎;而針對有關吉打和吉蘭丹太陽能項目的欺詐指控,更是沒有任何事實證據,也是無稽和魯莽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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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於11月17日提交的反訴訟文件,除了說明吳明璋所蒙受損失,也概述了Kaneto 和 DP1 Solar 1,一、在知道吳明璋與出售有關項目公司的爭議並無任何牽連的情況下,作出惡意和有目的訴訟行為,背離了訴訟真正意義;二、濫用民事侵權法的法律程序。
文件顯示,DPI Solar 1 就以相關項目的投資己收到股票證書,並強調與 Kaneto 個人是屬於不同的法律個體,就事實和法律而言,他是無權參與阻止太陽能項目相關的幾家公司的出售。
“由於該訴訟獲得大馬和海外媒體大肆報道,導致吳明璋的許多商業夥伴,以及與他相關的公司和企業也為此蒙受損失。”
針對Kaneto 和 DPI Solar 1 毫無根據的指控,文告指出,吳明璋已遭受嚴重的損失,並要求賠償。
他堅稱,原訴訟的行為是有目的及濫用法庭程序,而不是基於事實尋求適當的法律賠償。
吳明璋說:“我一直秉著誠信經營業務,並高度重視商業道德。我對任何不道德的商業行為,實行零容忍政策。”
他說,他將會全力維護其聲譽與業務,並盡力捍衛其權益,以免受到這些具誤導性、惡意的指控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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