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2日訊)被控在《The Edge Malaysia》刊登文章刑事誹謗一名拿督和一家公司的The Edge通訊私人有限公司前總編輯阿末阿佔,今日在控方撤控後,推事庭判無罪釋放。
推事扎夫蘭是在主控官茜蒂瑪音副檢察司告知法庭,控方已接到總檢察署的撤控指示後,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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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蒂瑪音今日在案件過堂時說,控方收到阿末阿佔(61歲)所提呈的志期今年9月28日的陳情書,要求宣判被告獲釋但不表示無罪。
阿末阿佔的辯護律師拉治蘇利安要求其當事人獲無罪釋放,因為控方並未告知撤控的理由,如果此案被判獲釋但不表示無罪,則被告將永無止境的揹負著待定的控狀。
阿末阿佔被控在2020年9月21至27日的第1337期《The Edge Malaysia》,刊登一篇文章誹謗38歲的拿督郭凱順(譯音)和DGB Asia有限公司,上述行為將破壞該名人士和相關公司的聲譽。
另一控狀獲釋不代表無罪
阿末阿佔是於今年9月13日在兩間推事庭被控,由推事沙里爾安努亞審裡的另一項控狀,他獲釋但不表示無罪。
他被控在2021年4月12至18日的第1365期《The Edge Malaysia》,刊登一篇文章誹謗郭凱順、DGB Asia、Trive Property集團、Metronic Global有限公司,以及MNC Wireless有限公司。上述行為將破壞該名人士和這4家公司的聲譽。
阿末阿佔被指於2020年9月21日和2021年4月12日,在靈市珍珠白沙羅KLK大樓的The Edge通訊私人有限公司犯下上述兩項罪行,牴觸刑事法典第500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高兩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法哈娜副檢察司說,控方也是接到總檢察署的撤控指示,以及要求判被告獲釋但不表示無罪。
拉治蘇利安則是以相同理由要求宣判其當事人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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