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社交平臺上人格展演之盛前所未見,憑著顧家好爸爸、暖心好丈夫、知性女主播、熱血社運分子等人設,就能在網絡上吸粉無數。有時網紅也不必多做什麼,只要持續分享自己和男友、女友相處的日常,有一些甜蜜的故事,或是爭執之後的反思,也就從此擁有了一大批CP粉,用高流量接一波廠商置入的廣告。
有時我在想,這算是一種內容創作嗎?在早年的社交平臺,大部分網紅還必須是真的產出作品,如局內人揭秘內容或帶有啟發意義的文字,或是插畫、漫畫、影音、攝影作品;但現在呢?只需要水準穩定的美圖,或一個討喜的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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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現象也並不新奇。若把時間線再往前推,早在網絡社交平臺出現以前,我們也已經有了“偶像”;這些偶像也是靠著經紀公司和娛樂記者的共同合作,被包裝成純潔玉女、不羈浪子、高學歷優質偶像——誰管他們唱歌是不是真的好聽?
然後狗仔文化出現了,一個又一個玉女因為抽菸或婚前性行為而形象崩壞,人們發現在採訪時暢談溫馨家庭生活的男人原來是家暴慣犯。
他們知道什麼樣的形象可以輕易討得粉絲歡心,於是創造了一個和本性截然不同的人設。不僅是在娛樂界,政治界更是如此;只不過,有些人不小心就中途崩壞,有些人演著演著就不小心成真了。而來到這個號稱“打造自我品牌”的時代,連素人也必須在網絡上戴著面具,稍微為自己的形象加點裝飾了。
那麼,應該溯源的是,為什麼人們會輕易相信這樣的人設形象?
人們始終嚮往美好的事物,對理想人性——自己無法達成的理想模樣——懷抱著隱約的盼望。於是我們將自己內心喜愛、厭惡、想像的特質投射到某一個人身上,但那個人不一定、或其實沒有具備這些特質;我們愛上的大部分是自己想像和演繹出的幻境。許多超級政客和偶像巨星的誕生,多是仰賴群眾對他們的心理投射;於是,群眾傾力支持他們,就彷彿修復了自己的不完滿。
而這種投射,有時會變成一種道德綁架。路人轉粉,粉轉黑,黑轉黑粉,都只是因為我們用某個形象的切面來認識這個公眾人物;可能是他在對某個熱點事件表態,或是有什麼扶老奶奶過馬路之類的正面新聞流傳開來,若剛好這代表了某個你所認可的價值和道德立場,你就會在一瞬間對他心生好感。同理,他之後若做了什麼讓你不順眼的事,“人設崩壞”,你會說:枉我以前那麼喜歡他,沒想到他原來是這樣的人,真心餵了狗了。
你愛的從來都是你的投射
但他們對外展現的樣子,是粉絲喜歡的樣子,是經紀公司覺得討喜也沒有公關危機的樣子,甚至是某個時刻不情願卻又必須演出的劇本。我們所喜愛的偶像、大師、可愛的小情侶或恩愛的夫妻,在熒幕和網絡的背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那麼他們的意念和人格,並不會那麼“一以貫之”;人會軟弱,矛盾,遲疑,偶爾有壞心眼或昏頭、情緒化的時候,那個時刻的他們“和人設不符”,但粉絲們不想知道這個真相。
粉絲也是情緒化的。恩愛的熒幕夫妻突然離婚了,粉絲們哀嚎:再也不相信愛情了!這話說得,好像除了他們喜愛的那對夫妻之外,其他沒有離婚的夫妻都不配擁有愛情?一個人越沉迷於這樣的人設形象,心理預期抬得很高,將之視為標杆,那他們在現實生活裡越是沒有和他人進行真實連接的社交能力。
公眾人物被這樣的心理投射擺上神臺,有天跌下去也將摔得很重。人類沒有真的那麼懂愛,也沒有真的那麼願意充分了解他人。因此,才會出現你和某人締結了或近或遠的關係之後,有天發現對方無法達成自己的期待,而對他產生巨大得不合比例的失望——你愛的從來都是你的投射。你最愛的終究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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