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作為全馬歷史最悠久的歌曲創作活動,金峰獎一步步來到了第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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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從來就不是一場比賽,而是以觀摩賽的形式進行,旨在促進創作人相互學習及交流。雖然活動設立金銀銅獎、最佳作詞、最佳作曲、最佳編曲等獎項,偶爾會出現金獎從缺,或同時間頒發兩三個銀銅獎的趣事。
有獎項,未必有高低之分,風格不同,思維不同,手法迥異,各有千秋。然而,還是難免創作人相互“較量”的心態,內心滴了多少次汗,非座上觀眾可想像,目睹得意之作落榜,不服之際,恐怕會削弱“創作式交流”的成分,核心慢慢也磨得變了調,觀摩賽終究變成一場刺激的遊戲。揣想著究竟是心態問題,還是獎賞制度有待改善,一切有待商討。
金鋒獎再三鼓勵多元化創作,銳意求新,似乎試圖拓出一大片原本幾乎不存在的類型音樂領土,不全然保證質量俱佳,卻為後起創作人示範了無窮可能。然而,觀摩賽無法真切反映流行市場。幾屆下來,除了技術不斷進步,大部分創作元素都在不斷循環,旋律淪為同黨,始終逃不出那幾個音符,那幾種情感,那幾種故事。這並無大礙,好東西沒理由摒棄,關鍵是如何拿捏多元化創作和創作原意的分寸,盲目創新只會搞得四不像,特意猜測評審口味而進行創作又本末倒置。
創新標準是什麼?倘如公開組和中學組的作品如出一轍,是否被評為不夠創新?依我所見,在還沒掌握既有的規律之前,就自認為有能力創新,最後只是亂作一通,未盡人意,因為技術單薄,工具匱乏。成功的創新,就算可以創造出屬於自己的規律、風格、語言。這難如登天,不僅僅是靠得天獨厚的才華,還得看天時地利人和。
隨著網絡發達,音樂唾手可得,聆聽選擇百花齊放,橫掃時代的明星寥寥可數,尤其是從創作比賽出道的歌手。從“海螺金韻獎”到“非常好歌”,如今稍有規模的創作比賽,徒留金鋒獎苦撐大局。常常覺得,大馬音樂環境,還有好多空間需要被填補,廣播電臺、電視廣告、鑑賞能力、網紅生態等,普遍有點糟糕。好多事情可以做,不見得需要花大錢,年輕人有很多想法,還是值得保持樂觀的,音樂也是一樣,希望金鋒獎可以繼續辦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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