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宁可有负于扎希、冠英、赛沙迪、邦莫达,但是,安华不可负天下。这里指的天下,是全国人民,也指普天认同的公义。
安华或许陷入了一个“苏菲的选择”(Sophie’s Choice)的两难;如果他委任扎希入阁(可能兼任副首相),新政府的清廉诚信将大打折扣;然而,如果他排除扎希入阁,则有亏于扎希送他入布城之恩。
(“苏菲的选择”来自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妇女苏菲和一双子女被关入纳粹集中营。纳粹军官要她在一子一女之中,选择一人活命;两人都是她所至爱,怎么选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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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前,安华和希盟已经向人民承诺说,一旦希盟组织政府,有案件在身者将不能入阁。
昨天(28日),被记者问到扎希等是否会入阁时,他表示,在法庭定罪之前,所有人都是清白的。
关键时刻,或许安华的立场模糊了,需要有人来提醒他,不要因一时之念,而乱了公义和诚信。
扎希肯定对安华有恩,不只是对安华,他甚至把原本已经在淘汰边缘的希盟,重新拉回舞台,最终领导团结政府。甚至有人笑说,从解散国会开始,扎希就是牺牲国阵,成全了希盟。
别说安华,即使是许多民众,对扎希的态度都已改观,评价从“毒瘤”变“救星”者大有人在。
而在一般情况下,选后的职位分配,也是论功行赏,正常不过。扎希推动团结政府有功,就可以在新政府内分一杯羹。
于私而言,这可以成立。于公而言,就不是这么一回事。
阿末扎希是一个备受争议的政治人物。他背负的贪污官司,是一个巨大的道德十字架,没有人可以视而不见。
他所涉及的案件,是他担任内阁部长期间所犯,涉及公款和公共利益;其中的电子签证案获判无罪,但控方已经上诉;而在Yayasan Akalbudi基金案,涉及失信、贪污、洗钱控状,表罪成立,必须自辩。
扎希的背景,自然不符合安华和希盟为入阁定下的准绳。这是希盟的大原则,也是安华的承诺;显示希盟对改革的坚持,准备和贪污腐败划清界线。
安华对扎希的亏欠,这是他和扎希的私人关系;如果安华要对扎希作出任何补偿,应该是出自于他个人之所有,而不是用公职进行礼尚之往来。
毕竟,虽然安华贵为首相,然而,部长职位是公职,不能够拿来私相授受。
既然希盟已经向人民承诺说,不会委任有刑事案件在身者加入内阁,这就是委任部长的先决条件,扎希不符合这项条件,就必须被淘汰;同样的标准,也适用于林冠英、赛沙迪和邦莫达。
安华宁可有负于扎希、冠英、赛沙迪、邦莫达,但是,安华不可负天下。这里指的天下,是全国人民,也指普天认同的公义。
如果安华宁可负天下而不负扎希等人,那么,他固然补偿了扎希等,但是,却对人民和公义造成伤害,也造成无可弥补的亏欠。而新政府也的公信力也会受重创。
也有人说,安华不是说:“定罪之前所有人都是清白的”吗?听起来也没有错啊!
不,这要看用在什么状况。在一般的法律情况,这是适用的。但是,政治上,就不是如此了。
所谓的“定罪之前所有人都是清白的”,这是最低的法律标准,用于保护人们的法定权利;但是,政治上,我们需要有更高的标准,特别是委任部长如此重要公职,不但不能有法律污点,也不能有重大的人格道德污点。
对于扎希,舆论无须一再鞭笞,就让法庭来决定他是否有罪。如果日后他通过法律证明清白,就不妨碍他卷土重来。
至于当前的内阁人选,比扎希更适任者大有人在,包括国阵人选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