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9日综合电)台湾台北市里长候选人邱瑞莲与陈姓丈夫涉收受中国资助,以未经核准的中国制快筛行贿选民,士林地检署周一起诉2人成为触犯《反渗透法》的首例,最重可判15年徒刑。
士林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陈姓丈夫在前二届选里长落选,今年改由妻子出来竞选,为求胜选,在5月初接获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事务工作部的人员告知,可无偿资助大量快筛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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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指出,2人在5月及6月间陆续提供60名人头资料申报进口中国制快筛试剂,总共6000剂,规避卫福部食药署针对进口中国制快筛试剂超过100剂者,应申请专案核准的规范。
起诉书指出,2人再透过某社区发展协会宣传单及他人脸书发布某里的里民每户可在6月24日至26日领取快筛试剂,并请里民在本月26日的选举投票日时,投票支持邱女。
台北市卫生局稽查人员8月4日,在社区发展协会现场查获19箱试剂盒,检调则于9月间进行搜索约谈行动,全案曝光。邱女角逐里长败选。
检方指出,2人行为构成反渗透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以及违反医疗器材管理法规定的未经核准擅自输入医疗器材罪。
法界人士指出,选罢法的本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反渗透法第7条规定,将使得2人本刑变成4年6月以上、15年以下,即最重可处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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