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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國際

發佈: 6:39pm 29/11/2022

宗教自由

宗教自由

馬善高:廢377A節條文後 獅城宗教團體仍有宗教自由

(新加坡29日訊)新加坡廢除《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後依舊會有。宗教團體仍能自由宣講有關同性或家庭課題的教義,但也應容納持不同價值觀的其他社會成員。

國會過去兩天針對廢除377A和修改憲法展開辯論,期間多名議員就宗教自由的課題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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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兼衛生部第二部長馬善高今日在總結辯論時重申政府的立場。

他指出,列入憲法的“第156條”會進一步保障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政府也不打算修改定義,將同性婚姻納入其中。

另外,現有法律不允許任何宗教領袖或持照證婚人為同性情侶徵婚,宗教團體也有權拒絕同性情侶在他們的宗教場所舉辦婚禮或宣誓儀式。

主管伊斯蘭事務的馬善高也說,宗教自由受憲法“第15條”保護,每個宗教團體都有權管理各自的宗教事務,包括自由宣講有關同性或家庭課題的教義。不過他強調:“任何人不應煽動針對他人的暴力或仇恨行為,這不僅是犯法的,也不是我們想要成為的社會。”

他也提醒宗教團體在行使宗教自由的同時,也要意識到他們本身也是多元社會的成員,必須容納持不同價值觀的其他社會成員,包括同性戀者。

另外,雖然一些社會服務機構由宗教團體設立,但這些機構會為同性戀者在內的所有人提供服務。社會服務專業人員也都持續接受培訓,確保他們瞭解不同援助對象的各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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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8:00am 23/03/2025
佘贵生.禁酒:律师公会一直是正确的

我们的种族和宗教规范及做法究竟哪里出了问题,以至于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长期以来我们引以为豪的种族和谐与宗教宽容如今在哪里?

在上周六召开的律师公会常年大会上,禁止在律师公会活动中饮用含酒精饮料的动议被断然否决。约400名成员进行了投票,结果是以压倒性多数否决了该禁令。一位投反对票的律师说,律师公会及其各州组织必须保持世俗化。

我感到有些困惑的是,禁酒问题在律师公会大会一再被提出,但每次都被坚决否决。上周六的会议也是如此。我赞扬律师公会的决定,因为这是正确的举动,而他们的决定始终都是正确的。

我的下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一些穆斯林律师如此坚持反对其他信仰的同僚饮用含酒精的饮料,而这并非他们的权利。这些人都是律师,是应该对法律和正义,以及对侵犯他人权利有第一手了解的专业人士。是什么让一些律师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变得如此天真和不体谅?

别忘了,宗教自由的原则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没有任何宗教在本质上优于另一种宗教。期望或强迫不同信仰的人遵守自己的宗教信仰,会破坏这一基本原则。

遗憾的是,近年来,国内出现了一种不断上升的趋势,即宗教规范——特别是伊斯兰原则——被加诸于包括非穆斯林在内的普通民众。例如,尽管法律允许非穆斯林饮酒和参加演唱会,但仍有人试图基于宗教敏感性限制或禁止酒类销售,并对演唱会进行监管。

此外,还发生过非穆斯林因受伊斯兰标准影响的“体面”着装规定而被拒进入政府大楼或工作场所的情况,以及对不符合保守宗教观点的电影、书籍和公开表演进行限制,尽管这些内容可能不会冒犯所有大马人。

我们的种族和宗教规范及做法究竟哪里出了问题,以至于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长期以来我们引以为豪的种族和谐与宗教宽容如今在哪里?

回到律师公会的问题,我认为这个问题归根结底是个人自由与某些人试图强加给更广泛社会的道德或宗教观点之间的矛盾。要求在律师公会活动中禁酒的呼声持续不断,这反映了关于个人权利与集体规范的更广泛争论,而这种争论往往是由宗教、文化或道德因素决定的。

伊斯兰是我国官方宗教,一些个人或团体可能认为在专业场合不应允许饮酒,即使是非穆斯林也不例外。一些人认为,在律师公会的活动中饮酒可能会造成不专业的形象或导致不当行为。有些人可能认为,禁酒会使活动对那些因宗教或个人原因而不饮酒的人更具包容性。另一方面,反对禁酒的人则认为,选择是自由的,参加这些活动的律师和专业人士应有权决定是否饮酒,只要是在合法的情况下且负责任。

还有一点是所有明智的人都应该能够接受的,那就是律师公会是一个专业组织,而不是一个宗教机构,不应该受到任何一个团体的道德或宗教观点的约束。既然禁令已多次被否决,不断提出来就表明有人不愿意接受多数人的决定。

这场争论的持续存在反映了个人自由与强加的道德标准之间更广泛的社会斗争。这与其他问题类似,如着装规范、公共生活中的宗教表达或对某些娱乐形式的限制。

究其核心,反对在律师公会活动中饮酒的原因可能与健康或专业精神无关,而更多是为了推行某种特定的世界观。当这种辩论在遭到明确反对的情况下仍不断出现时,这表明背后有意识形态的推动,而不是实际的担忧。虽然提倡禁酒的人完全有权这样做,但他们无权在世俗的专业环境中将自己的决定强加于他人。

只要律师公会的大多数成员继续支持个人选择,那么实施禁令的尝试就有可能持续失败。本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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