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30日綜合電)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蔡紫萱日前在臺遇害,士林地檢署週二偵結全案,依殺人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求處重刑。據臺灣ETtoday東森雲報道,當局週三將收押44天的陳柏諺移審士林地院,他身穿灰色長T恤,頂著M型禿,下囚車時,走倒數第二個,神情看起來挺疲倦,表情沒什麼變化,稍候法院將進行抽籤分案,合議庭將裁定是否繼續羈押。
起訴書內容指出,陳嫌9月曾以手機搜尋過“殺女友為度她成佛”、“為什麼能殺動物不能殺人”、“妻子、女友、孩子、皆成他手下亡魂…號稱信佛卻專殺身邊人”、“殺人度她”、“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想些什麼”等文字後,逐漸萌生殺人的想法,走向無可挽回“成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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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陳男在案發後還曾傳訊告訴父親,“其實我本來是要殺林OO的。”透露他原本要殺的是另名林姓女子,不過林女究竟和陳男是什麼關係,不得而知。
同年9月21日他陸續赴藥局購買大量止痛藥物,10月3日以IG私訊4月29日才認識的蔡女,並主動約蔡女於10月7日見面,隨後開始出入蔡女位在士林租屋處。
10月12日下午5時許,陳嫌再次到蔡女租屋處,並在13日凌晨2時許,以一卡通MONEY轉新臺幣9萬9999元給蔡女,做為蔡女自創品牌“贊助金”,不料隔日上午10時、11時許左右,他反悔便要求蔡女還全額遭拒後,他突大發雷霆徒手掐扼住蔡女頸部,同時以玩偶抱枕遮掩眼睛,過程中他察覺蔡女已因頸部遭掐無法說話,卻未鬆手,導致蔡女窒息身亡,隨後他則立刻逃回鶯歌租屋處。
當天下午,陳嫌胞姊向鳳鳴派出所報案指出,弟弟有傳簡訊表示要尋短念頭,林姓警員立刻致電,但陳嫌卻回“是對家人開玩笑、惡作劇、沒有什麼事”,警員不敢輕忽,仍立刻前往其租屋處外查證,陳嫌父母也到場,並由鎖匠開門,破門後,發現陳嫌已倒臥臥室床上,床上散落藥物,警員不斷呼喚他並問為何尋短,陳不假思索脫口說“我殺人了”並說出蔡女全名及其租屋處地址。
檢方認為,雖陳男事後雖主動向警方表示自己殺人,但檢方考量他偵查時前後供述不一,試圖掩蓋犯行,縱使自首也並非是內心真誠悔悟,可見內心並無悔意,依涉犯殺人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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