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名女高中生因与男同学交往而遭“自愿退学”,愤而提告要求校方支付约700万日圆(约22.4万令吉)损失赔偿。东京地方法院周三认定校方违法,须赔偿约97万日圆(约3.1万令吉)。
日本每日新闻报导,根据起诉书,位于东京都的私立堀越高校在校规中明文规定禁止男女学生交往,原告在2019年11月就读高三时,因为被班导问到有没有和同年级男生交往时坦承确有此事,而被校长劝告“自愿退学”后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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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在审判中主张,校规限制学生基本人权,对照社会一般认知显著不合理属无效;且她因为过当校规而不得不退学转入其他高中就读。
不过,校方反驳表示,私立学校依照自己独特的传统与教育方针教育学生,校规即使是对照社会一般认知也是合理的,决定劝女学生“自愿退学”属校长裁量权。
法官认为,劝女学生“自愿退学”是事实上的“强制退学”,已逾越教育上的裁量属违法行为。
法官认同校规本身有其效力,“考量到学校的教育理念与方针,借由禁止男女学生交往让学生专心在课业上,对照社会一般认知属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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