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3:13pm 01/12/2022

传教士

强奸罪

传教士

强奸罪

前天才被控奸14歲少女 3妻傳教士再被控一條強姦罪

前天才被控奸14岁少女·3妻传教士再被控一条强奸罪
莫哈末法迪納因馬茲蘭被多控一條強姦罪後,在庭外面帶微笑。(馬新社照片)

(吉隆坡1日訊)繼兩天前被控9項強姦、性侵犯及非自然性行為等罪名後,一名傳教士兼自由業者今日在地庭在被控另一條強姦罪,被告否認有罪。

被告莫哈末法迪納因馬茲蘭(30歲)今日被控在2021年12月3日凌晨2時至早上10時期間,在一家酒店強姦一名女子。

ADVERTISEMENT

上述罪行是在刑事法典第376(1)條文(強姦)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克判處不超過20年監禁及鞭刑。

法官塔斯尼阿布巴卡批准被告以1萬2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釋候審,同時也指示被告不得騷擾此案的證人。

被高也必須向法庭交出護照,以及每個月至少到警局報到一次。

法庭擇定案件於明年1月17日過堂。

此案的主控官為拿汀卡米扎沙烈,被告的辯護律師是莫哈末阿斯拉夫莫哈末迪亞。

2天前,被告不認罪後代表律師代為求情,表示被告有父母、3名妻子及8名孩子要照顧,案件曝光後也失去收入。

法官最終決定允許嫌犯以4萬令吉保證金及一名保證人的情況下,保釋候審。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