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安華該如何組閣?想必心中有數。他很難教身纏官非者知難而退,因為這些人有功於團結政府。又如果學曹操《求賢令》所言,用人時把“能力”(這裡或為穩定政局)擺在“品德”之前,對與錯歷史自有定論,人民也會有自己的道德評斷。
ADVERTISEMENT
安華拜相符合多方的期待,但從入主布城的那一刻起,他的一舉一動都被民眾用“顯微鏡”鉅細靡遺的檢視。小至穿一雙柔佛蘇丹依布拉欣陛下贈送,穿了兩年的路易威登(LV)Chapal皮鞋,就被網路酸民挖來調侃;大到可能委任弊案纏身的政黨領袖入閣,由於茲事體大,安華正在進行一場政治豪賭。
國陣兼巫統主席阿末扎希、行動黨主席林冠英、MUDA主席賽沙迪、沙巴國陣主席邦莫達都可能入閣,但這些人都揹負不同的未了官司;淨選盟帶頭開了“第一槍”,發文告強烈反對刑事案件纏身的人士入閣,因為這會導致安華政府的誠信與形象受損。淨選盟也強調,總檢察署對上述案件的審理不應該受到政治干預,同時該署也必須改革,並將起訴職權移轉至獨立的“檢控辦公室”。
我們看看擁有絕對組閣權的安華怎麼說?他說:“任何人被定罪之前都是清白的”,這與競選期間希盟再三抨擊阿末扎希等人是盜賊政府的態度大相逕庭。
我們同意“未定罪清白論”,但這是組織“清廉政府、反對貪腐”,百姓們念茲在茲的頭等大事,安華遴選部長的過程,絕對不能讓民眾有“政黨利益交換”、“用官位換取執政權”的想像空間。
我們不能干涉首相組閣用人的權力,但內閣部長官員權勢極大,手握國家大政方針,所以面對“高道德標準”檢驗是必須的,這不是刁難,只是理性提醒。
安華如果為了他好不容易組成的聯合政府,以及要繼續穩定政局,而必須作出“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政治決定,即委任扎希進入內閣,就讓歷史去驗證安華的決定是否明智。
對刑事案件纏身能否入閣?坊間有正反意見。
反對者認為“法庭幫入閣=背叛人民”,這兩屆大選,國陣所以兵敗如山倒,不是反對黨多本事,而是人民用選票唾棄“貪瀆政權”,所以新政府務必與貪腐劃清界線。
支持者認為“入閣不等於撤銷案件”,以國陣提名阿末扎希入閣為例,希盟不能拒絕,因為這是雙方合作及集體負責的一部分。也有人說:“堅持道德原則在國家承平時期不是問題,但在艱難時期就必須容忍。”彷彿國家處於危難存亡之際,用“人”不能只論大是大非,在一些人眼中“貪瀆”可以暫時容忍。更何況這些人尚未定罪,我們不必“未審先判”,那是法院的職權!
曹操《求賢令》中的“求才”也此想法。他說:“……若必廉士而後可用,則齊桓其何以霸士?……又得無有盜嫂受金而未遇無知者乎?……”
上文翻譯成白話:“齊桓公重用的管仲並不廉潔,當上齊國首相後生活奢華,如果一定要廉士,齊國難成霸業。楚漢相爭,劉邦身邊第一謀臣陳平曾經和嫂子私通,又曾接受賄賂。魏無知推薦陳平予劉邦,劉邦問是否有盜嫂受金之事?魏說,你問的是德行,我推薦的是人才,當前最需要人才,盜嫂受金又算得了什麼?於是劉邦重用陳平,為漢朝開國建功立業。”
首相安華該如何組閣?想必心中有數。他很難教身纏官非者知難而退,因為這些人有功於團結政府。又如果學曹操《求賢令》所言,用人時把“能力”(這裡或為穩定政局)擺在“品德”之前,對與錯歷史自有定論,人民也會有自己的道德評斷。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