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2日訊)Alphabet旗下的谷歌(Google)將對歐盟第二最高法院的一項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基本維持了對該公司超過40億歐元(約185億令吉)罰款的原判,理由是該公司涉嫌濫用其Android操作系統的市場主導地位。
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今年9月宣佈2018年最初裁決中的一個要素無效,將總罰款減約5%至41.3億歐元。該裁決指稱谷歌通過向製造商支付收入分成以獨家預裝谷歌搜索引擎,違反競爭法。
ADVERTISEMENT
谷歌發言人表示:“我們決定對普通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因為有些地方需要歐洲法院做出法律澄清。Android系統為大家創造了更多而不是更少選擇,並支持歐洲和世界各地成千上萬的成功企業。”
歐盟競爭監管機構於2018年7月對谷歌處以近43.4億歐元的罰款,理由是涉嫌濫用其手機Android操作系統的市場支配地位,在移動設備上推廣其搜索引擎和Chrome瀏覽器。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