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国安官司尚未正式开审,但香港区的中国全国人大代表声称,如果没有香港律师愿意接手黎智英案,可把黎智英送到中国审讯。
黎智英早前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为其抗辩,律政司不服,上诉至终审法院,但终院上周拒绝律政司的申请,即欧文获准代表黎智英。之后,特首李家超寻求人大常委会释法,解释重点是在香港没有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能否参与处理国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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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媒体报道,人大常委谭耀宗星期日在电视节目上说,暂时未知人大常委会本月稍后是否讨论释法,但事情不太复杂,月底开会已有足够时间作准备,而且解释范围不会太大。
他说,不容许海外律师代表被告参与辩护,这是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
被问到如果被告在本地未能找到律师接案,需要聘请海外大律师,谭耀宗说,如果不容许聘请海外律师而遇到上述情况,可以移交中国审理,而国安法本身也有相关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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