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隨著甲州行動黨副主席邱培棟道歉,經歷3年多的甲州前首長丹斯里阿都拉欣淡比仄起訴誹謗案達成和解。
須支付18萬堂費
邱培棟也是候任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法庭也要求邱培棟支付18萬令吉的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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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The Edge報道,此案今日由吉隆坡高庭司法專員李健豪(譯音)審理。
邱培棟作為本案的第一被告今日在庭內宣讀兩份道歉聲明,他承認,被指涉及誹謗的文章中所做出的指控是毫無根據且不屬實的。
他補充,本身和行動黨對於文章造成阿都拉欣和其家人的不便深感遺憾,同時相關文章已被刪除,也承諾不再發表有關文章或類似指控。
阿都拉欣的代表律師為菲洛茲,而邱培棟代表律師為藍卡巴星。
阿都拉欣是在2020年9月提出訴訟,除了邱培棟,行動黨顧問陳國偉、主席林冠英和署理主席哥賓星也被列為被告。
阿都拉欣在2018年12月16日宣佈退出巫統,並向時任土團黨甲州主席禮端提交入黨表格。由於當時土團黨仍是希盟成員黨,邱培棟在臉書帖文,稱阿都拉欣涉及多宗醜聞,為“醜聞之父”,應拒絕阿都拉欣入黨。
阿都拉欣認為這些誹謗言論是不真實和毫無根據的,是惡意為之,因此向邱培棟發出律師信,要求道歉並索償150萬令吉,惟邱培棟拒絕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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