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訊)消防及拯救局數據顯示,去年共發生7447宗建築物火災,造成1億1400萬令吉損失,絕大多數火災屬意外事故,而電氣火災成為最常見的火災導因。
消拯局火災安全組一級消防官莫哈末再益透露,去年消拯局接獲7447宗建築物火災,寫下2018年以來新高,當中涉及804家商店、408家工廠、263間儲藏設施和200間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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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再益今早到吉隆坡中環車站雅樂軒酒店(Aloft Hotel),出席Allianz普通保險(大馬)有限公司與馬來亞大學建築環境學院建築測量系聯合舉辦的“忽視危險,面對混亂”座談會時,發佈上述報告。
火災肇因電氣佔最多
他指出,建築物火災的火源包括閃電、自燃、電氣、打火機、石油天然氣設備、煙花炮竹、公開燃燒、火苗、爆炸及化學反應等。
“去年的數據顯示,火災肇因以電氣(4558宗)佔最多數,其次為石油天然氣設備(1328宗)、打火機(525宗)和火苗(519宗)。”
他說,故障電弧、電流短路或火花、電流過流過載和電阻發熱,皆是建築發生電氣火災的原因,而去年有1647宗火災是電阻發熱引起及1110宗火災是電流短路導致。
莫哈末再益說,列為高風險的建築物需向消拯局申請消防證書(Fire Certificate),但去年8328棟高風險建築物中,只有5347棟建築物取得消防證書,同時有2527棟建築物正在申請消防證書程序中。
他透露,2018年至2021年間,意外導致的火災事故分別是6301宗、7046宗、6615宗和7180宗,每年平均6786宗,佔比95.6%,換言之絕大多數火災事件都屬意外,僅有平均值3.5%的火災是人為縱火。
Allianz保險首席承保官拉菲里茲說,商業建築火災的主要原因包括電源短路和電阻發熱,常因接頭鬆動、電源超載、電氣設備和裝置故障、電纜絕緣層故障、磨損或損壞所引起。
“商業建築缺乏維護是造成火災發生的主要原因,譬如裝置設備陳舊、安裝不當、缺乏定期檢查、營業時沒有監督等。”
2018至2021年建築物和交通工具火災及損失數據
類別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平均值 |
建築物 | 5368 | 7393 | 6910 | 7477 | 7102宗 |
交通工具 | 2834 | 3387 | 3242 | 2950 | 3103宗 |
損失金額(令吉) | 1.03億 | 1.29億 | 1.03億 | 1.14億 | 1.12億 |
2018至2021年建築物電氣火災數據
類別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故障電弧 | 783宗 | 1051宗 | 1009宗 | 964宗 |
電流短路/火花 | 1558宗 | 1762宗 | 1035宗 | 1110宗 |
電流過流/過載 | 423宗 | 223宗 | 294宗 | 243宗 |
電阻發熱 | 1129宗 | 1298宗 | 1918宗 | 2241宗 |
總數 | 3893宗 | 4334宗 | 4256宗 | 4558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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