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9日訊)巫統總秘書拿督斯里阿末馬斯蘭證實,在昨晚召開的最高理事會會議上,該黨已革除格里底區部主席丹斯里安努亞慕沙的黨籍。
阿末馬斯蘭向英文《新海峽時報》指出,根據黨章第10.6條文,巫統最高理事會有權革除任何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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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如果有證據證明黨員違反了黨章第20.9條的行為準則,該黨有權這麼做。
此外,他也證實,另外2名同時被革除黨籍的領袖分別為亞婁區部婦女組主席拿汀斯里珊霞和馬蘭區部婦女組主席拿汀斯里法蒂瑪卡欣。
珊霞也是候任亞婁區國會議員拿督斯里沙希淡的夫人,法蒂瑪卡欣則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前副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阿都慕達立的妻子。
11月7日,阿末馬斯蘭曾發表文告宣佈革除4名在第15屆大選擅自參選的領袖,他們包括:沙希淡、依斯邁阿都慕達立、通訊及多媒體部前副部長拿督查希廸以及前上議員拿督阿茲哈阿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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