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9日讯)上诉庭昨天裁决哥打峇鲁市议会无权“锁车轮”一事引起热议,许多民众纷纷关心他们能否向市议会追讨已缴付的开锁罚款,而律师的解答是,不可以。
参与这起诉讼案的其中一名律师洪家炜表示,司法中存在“不溯及既往原则”,也称为刑法无溯及力,意指刑法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的行为,不适用在生效以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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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在这个司法原则下,民众无法向哥市议会追讨已缴付的开锁罚款。
“很多人都问我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不可以。”
洪家炜也是吉兰丹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团长,他指出,其实以“锁车轮”方式对付拖欠停车罚单者的执法风波是近年才衍生的,大概是在2018年市议会落实电子停车付费系统,以及City Car Park入驻哥市后。
不少人被迫花钱了事
他表示,这期间有不少民众都“中招”,一旦要求当局开锁,车主就必须支付100令吉解锁费,外加10令吉的超时或违规泊车罚款。
“相信很多人都遭殃,但大家被迫花钱了事,因为没有人愿意花时间和金钱去打一场官司。”
而洪家炜和其律师朋友其实是免费打这场官司的,目的是为了协助哥打峇鲁的平民百姓。这起案件从2019年起入禀法庭,直到昨天(8日),布城上诉庭才做出标志性栽决。
上诉庭法官拿督哈欣韩查宣判,吉兰丹州哥打峇鲁市议会无权执行“拖欠泊车罚款锁车轮”的举措,它与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72(7)条文相抵,属于越权行为。
判词说明,哥打峇鲁市议会的陆路交通条例第8条文仍属合法,市议会可以开罚单给违例泊车的人士。
这起案件的原诉人是努莎法瓦蒂卡欣,律师团队以希山弗兹为首,成员包括洪家炜、玛芝达莫哈末及哈芝拉杜阿琦拉;答辩人代表律师则为马瓦里斯阿当及沙哈鲁丁莫哈末。
哥市市会停止“锁车轮”
昨天傍晚,哥打峇鲁市议会也发文告指出,尊重上诉庭的裁决,并即刻停止“锁车轮”执法,直到有最新结果为止。
而哥市议会已指示代表律师向上诉庭申请与案件判决相关的完整判决理由,再考虑是否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联邦法院是马来西亚的终审法院。
对此,洪家炜受询时表示,答辩方律师有30天的时间,可以针对上诉庭的判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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