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羅士打11日訊)一對夫妻將朋友拋棄的孩子視如己出,至今已將孩子養大至6歲,但基於朋友並沒有提供孩子的報生紙等文件,令他們至今都無法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因此盼能借助大眾力量,找到孩子的生父,名正言順成為孩子在法律上的父母。
33歲的諾麥莎拉說,她只知道孩子生父的名字是“Bob”,他們是在2016年8月31日一家服裝店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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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Bob要求他們幫忙照顧剛出生的男嬰。
“我被要求照顧這個孩子,是因為他有個人問題,還跟我借錢,可能是因為要還孩子的生產費吧。”
“之後,他將孩子交給我就離開了,但他答應我會在一星期後與我會面,但是他沒有出現。”
根據馬來報章《陽光日報》報道,諾麥莎拉接著和43歲的丈夫阿瓦茲曼決定好好照顧這個不是他們親生的孩子,並取名為艾斯達彥。
不過,令他們煩惱的是,他們沒有孩子的任何文件,包括報生紙。
因此,他們希望孩子的家屬可以現身,畢竟孩子已經長大,也需要討論孩子的將來。
諾麥莎拉說,她去了社會福利局辦公室,官員告知將會協助他們尋找孩子的生母或家屬。
若公眾有任何詳情,可以撥打04-7202370或04-7202352聯繫哥打士打社會福利局辦公室兒童保護官莫哈末沙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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