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由人民自己監督的市長,為什麼要兜兜轉轉交由部長(直轄區部長)來監督?
ADVERTISEMENT
過去兩個月,全國人民焦點都集中在大選。之後選出一個懸峙國會,大家又焦慮安華能否任相。安華任相之後,媒體又狂追內閣名單。好不容易內閣名單終於出爐了,然後大家又繼續等著看副部長人選。再之後便是一大堆事後諸葛的評價。
由於安華的團結政府內閣沒有直轄區部長一職,因此至今仍不知道吉隆坡市政局由哪個部門管轄;與此同時,這也引起吉隆坡市長是否該由市民投選的議論。
吉隆坡原任市長馬哈狄原來已經在10月任期屆滿了。馬哈狄是從2020年9月30日開始擔任吉隆坡第13任市長,兩年合約期限。
換言之,從10月份開始,吉隆坡市政局可能就是處在“自行運作”狀態。後來,林立迎向媒體證實,馬哈狄已獲得前朝聯邦直轄區部長延長其市長任期,長達半年。
馬哈狄當初是退休後再被召回來擔任市長,很多公務員等著“上位”數十年卻失去機會,如今2年屆滿後又再延期6個月,這會讓那些苦苦等待機會的公務員出現不滿的心態。林立迎也表示,吉隆坡作為馬來西亞的首都,但是市長的制度卻令人非常失望。
行文至此,相信不少國人都會心生問號,尤其是年輕一代恐怕不禁要問,大馬作為民主國家,一人一票選出政府團隊、選出國州議員,為什麼偏偏一市之長歸入公務員體系?國內各個大大小小的城市市長都是公務員,而非民選出來的呢?
其實在50年代,我國曾經有過地方選舉,從最早1951年的喬治市議會選舉,次年的吉隆坡市議會選舉;其他諸如新山、怡保、馬六甲、芙蓉、居鑾等城鎮也都曾經舉行市議會選舉。一直到1965年政府以大馬印尼對抗為由凍結地方選舉,這一“凍”就凍到了今天。
其實在這之前,政府就已經根據1960年聯邦首都法令停辦吉隆坡的地方選舉,避免首都“落入在野黨手中”。
這個理由和觀念,在當年國陣一黨獨大的年代,於邏輯思維上是沒有問題的。只不過時至今日,連中央政權都已經改朝換代,更不要說一些州政權的多番交替執政。因此“首都落入在野黨”早已經是一個不存在的議題了。
在摒除政治考量這因素後,地方議會選舉將是團結政府需要優先考慮的重大政策之一。原因再簡單不過,其實也是老生常談了。
就以首都吉隆坡這個擁有三百多萬人口的城市來說,如果市長只是一名公務員,在缺乏市民問責制的督導下,試問他又如何會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地執行工作呢?
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新任地方政府發展部長倪可敏會強調不把恢復地方選舉,列入其七大工作重點?
需知道完善的民主制度,是需要從下層一層一層建設起來的。可以由人民自己監督的市長,為什麼要兜兜轉轉交由部長(直轄區部長)來監督?
希望安華的團結政府可以兼聽則明,讓人民期盼已久的地方選舉權,可以回到自己的手裡。讓一個城市的市長由市民自己來監督吧!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