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4日法新电)香港法院周三裁定,香港警方去年禁止天安门烛光纪念活动集会的命令并不合法,并推翻了被监禁的民主活动人士、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的定罪。
上述裁决是对香港当局的一次罕见的谴责。香港近年来对北京1989年致命镇压的公开纪念活动几乎已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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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岁邹幸彤是香港大律师,也是香港最知名的民主活动人士之一。她领导的支联会曾组织香港一年一度的烛光守夜活动,以悼念在天安门广场上被中国军队镇压民主抗议活动中丧命的人。该组织现已解散。
香港警方以疫情和安全担忧为由,禁止了近三年的纪念活动。此前法院已监禁了包括她在内的多名无视禁令的活动人士。
今年1月,邹幸彤因发表文章敦促公众“点燃蜡烛,为死者伸张正义”而被判入狱15个月。当时一家低级法院表示,此举相当于煽惑市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但高等法院法官巴恩斯周三表示,警方在2021年禁止集会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没有“主动和认真考虑”法律要求的容许及便利集会进行。
由于政府未能证明禁令在法律上有效,邹幸彤的文章将不再构成犯罪,她的定罪在上诉得直后被撤销。
尽管她诉得直获撤罪,但她目前仍被拘留,并将面临进一步的起诉,包括被控国安法,一旦罪成最高可判10年监禁。
香港曾经是中国境内唯一有大型纪念六四的地方,但在2019年爆发大规模、不时演变成暴力的民主抗议活动后,北京一直在以威权形象重塑这座城市。
邹幸彤于2021年6月4日上午被捕,当时她的文章在社交媒体和《明报》上发表,呼吁居民哀悼天安门事件遇难者。
当时警方以大流行为由禁止纪念活动,并派出数千名警察随时待命,阻止任何“非法集会”。
但巴恩斯法官周三表示,警方未能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采取合理措施为公众集会提供便利,比如对社交距离施加条件。
“尽管组织者表示愿意听从警方的任何合理要求,但警方只是提出了问题……而且没有提出明显可以考虑的措施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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