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4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总监再益马烈对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将不会审查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一事感到失望和震惊,并表示该法令为监禁和其他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以及无保释候审的长期拘留提供了便利。
他发文告指出,新政府刚上任就在SOSMA法令的事情上走回头路,令人严重关切。他也反问,在法治和人权方面,是否会出现更多像这样的U转和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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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他呼吁政府完全废除SOSMA法令,因为该法令是站不住脚的,对刑事司法的公平性而言也是一种嘲弄。
他说,当刑事程序法典、证据法令、刑事法典和其他法律足以处理目前属于SOSMA法令下的案件时,SOSMA法令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
他指出,赛夫丁指SOSMA法令下的拘留时间“只有28天”,并不能改变这是一个没有司法监督的不合理的长期拘留的事实,且这实际上就是在被控的嫌犯出庭前,就对其进行了惩罚。
他表示,除了28天的拘留期以外,若被拘留者之后被控犯罪,也有可能被无限期拘留候审。
“即使他们在审判中被宣告无罪,在等待上诉庭或联邦法院进行上诉程序期间,他们也可能被进一步拘留。简而言之,在SOSMA法令下被逮捕的人可能会在监狱中度过漫长的岁月,即使他们最终被裁定是无辜并获无罪释放。”
内长曾否决SOSMA
他说,希盟作为反对党时,在3月的国会下议院中否决延长SOSMA法令第4(5)条文的警方扣留权力5年动议,但如今当权后,却突然宣布没有审查该法令的必要;他形容,这是毫无原则的。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昨天宣布这一个消息的新内政部长是8个月前在国会投票否决SOSMA的国会议员之一。
“更糟糕的是,内政部长还为SOSMA辩护,说在该法令下的逮捕是在有‘可靠的情报和证据’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没有必要进行长时间的拘留,应该立即在法庭上对犯罪者进行提控。”
他指出,内政部长在为SOSMA法令辩护时也声称,被拘留者可以获得法律顾问的帮助,却严重忽视了SOSMA法令规避了刑事程序法典(CPC)和证据法令所规定的关键保护和经过检验的法律措施。
他表示,在SOSMA法令下进行的任何审判和定罪都是虚假审判的产物,因为其没有提供用于确保正当程序的基本证据规则。
他说,在正常刑事审判中一般不被采纳的证据,在SOSMA法令下却是可以被接受的,包括通过酷刑、胁迫或甚至伪造获得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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