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森美兰最高统治者端姑慕里兹殿下建议,应引入多样化和独立的机制来任命9人司法委任委员会中的5名成员,且受委的成员须不受政治影响。
殿下也建议,任命的成员也需具有包容性,以反映我国多元种族社会的多样性,以及反映我国联邦的成立,即包含半岛、沙巴和砂拉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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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来自不同和独立背景的成员,将使更多利益相关者获得代表,从而扩大司法委任程序中的专业知识,同时保持委员会的独立性。”
殿下表示,2009年司法委任委员会法令应成为联邦宪法的一部分,而不是继续作为国会内的法令。
促改革以加强委会独立性
殿下今日是在出席上诉庭前法官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尤诺斯的新书《维护联邦宪法:拿督斯里希山慕丁尤诺斯对于司法的想法》的推介礼时,在致词时这样表示。
殿下强调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原则,并表示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考虑进行一些改革以加强该委员会的独立性,从而加强司法机构的独立性。
殿下指出,他最近在主持第260次统治者会议发表御词时已强调改革现有的司法委任程序的必要性。
“目前,法官的遴选时通过司法委任委员会进行的。虽然该委员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司法机构的独立性,但其管理条款似乎并不符合这一个目的。”
“目前,首相委任9人委员会中的5名成员。在联邦宪法下,他对高等法院法官的任命也有最终决定权。”
殿下表示,独立是司法机构的本质,因此,必须时刻保持和保护司法的独立。
“我们委托司法机构来保护我们的联邦宪法中所阐明的基本原则。而法官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他们的司法誓言,并不断提醒自己,他们的决定对社会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委任独立和称职的法官非常重要,以确保这一个目标得以实现。”
殿下也呼吁民间社会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带头进行有意义的讨论,以实现司法独立的愿景,并以此作为维护联邦宪法的方法之一。
“别忘了,人民上法庭是为了寻求正义。无论是刑事上诉、针对政府或其旗下某个机构的决定的上诉,或是私人事务,公众都将法庭视为他们寻求正义的途径。”
出席者包括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和希山慕丁尤诺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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