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間這個詞是非常廣泛的,它是一個相對概念,而我們所熟知的世界是三維空間,在三個維度裡,萬物生長。就以人類主要生活空間而論,我們稱居住空間為第一空間,而工作為第二空間,還有一類我們稱為第三空間。
文:林菀薇(草稿執行編輯,馬來西亞理科大學建築系畢業,目前為馬來亞大學建築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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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時日,驅車7個小時終於回到熟悉的吉蘭丹。在母親的百天忌日,前往道北的暹羅寺廟。在骨灰塔作簡單的祭祀之後,在母親的靈位前,我們盤坐在簡陋的草蓆上,聽著兩位著橙色袈裟的住持為我們誦唸佛經。“佛教從2565年以前……”伴隨著隱約的鳥鳴,住持以濃厚的丹州福建暹羅方言娓娓道來。
說實話,身為建築系學生,相比話語內容,觀察四周更引起了我的興趣。在隱形牆內圍坐在住持身邊,聽著住持緩緩敘述佛教的由來,牆外發生了什麼,卻是無關的。與其說那是瓦牆,不如說它其實是一個空間泡泡。在這個泡泡裡,我們在彼此的精神交流之間裡尋求到了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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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程的路上,我沉思,或許在普遍建築認知裡,我們以為堅實的水泥建築才能形成實體空間。可在那泡泡裡,並沒有一牆一瓦,而我們抑鬱的憂傷卻得到了些許慰藉,這個空間對當時的我們來說,有其必要的意義。在記憶中,我們以精神築起的泡泡空間多不勝數,而它的價值取決於當時它存在的重要與“是誰在裡面”。
事實上,空間這個詞是非常廣泛的,它是一個相對概念,而我們所熟知的世界是三維空間,在三個維度裡,萬物生長。就以人類主要生活空間而論,我們稱居住空間為第一空間,而工作為第二空間,還有一類我們稱為第三空間。
第三空間理論(Third Space Theory)
與第一、二空間不同,除去待在家裡與上班的時間,人類把其餘的時間花在休閒上。而第三空間被認為是人類的休閒空間,在我們生活中凸顯其必要。第三空間作為休閒空間,不單單是在繁忙的生活裡給人類提供歇息的間隙,再深入探討,或許它是一個讓人類進行社交活動,帶入文化、思想交流,或在過程中達到精神共鳴的地方。
這些空間可以是咖啡館、嘛嘛檔、酒吧、夜店、遊樂場,只要任何能達到以上所提的社交活動的場所,都可算第三空間。在第三空間裡,我們暢所欲言,嬉笑怒罵,然而在城市化的趨勢下,這些自由逐漸被商業化,發展商以“私人化”或“客製化”的理由,把原本可發揮“鄰聚力”的第三空間,劃分開來進行區域化(zoning)。
在城市中,人們居住、工作在高樓,像個沒有靈魂的機械,有效勝任高難度的工作,卻忘了怎麼跟人相處。我們只知道快速奔跑,失了魂地往不知名的終點前進。我們只在乎樓建得比別人高不高,卻沒心思去關心逐漸失去熱情的鄰居朋友。
移動的城堡
很小的時候,爸爸駕車載我們出去兜風,車子在夜路行駛,窗外的路景變幻再快,短短的遊車河,我卻以為已經過了很久。“就算這一刻世界末日,地球就要毀滅,只要我們一家四口還在一起,就算死了,也值了。”也不知道當時的腦袋怎麼蹦出這個想法。或許對我來說,小小的車軀雖然不起眼,可是容納了我當時全部的世界。就像《哈爾的移動城堡》,哈爾的心死了,城堡也就死了。
我覺得把車子比喻成移動的城堡是不為過的。我們習慣把交通工具單一定義成協助我們來往的媒介物,卻忽略了我們在路途過程中不自覺地談天、交流的動作。你在你的城堡,而我在那座城堡,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我認為它是一種第三空間。
而在高樓中,電梯、樓梯間作為我們日常循環(circulation)的一部分,我可能會碰到熟識的同事、朋友或認識新的鄰居,雖然只能作非常短暫的交流,但不能否定它們帶給我們另外的意義。在迅速發展的未來都市中,當私人利益比公共利益更為重要,所有休閒的權力只會以金錢衡量,也許,這些空間或將成為稀有的第三空間,只有在這裡你不被條框限制,才能與別人討論你瘋狂的想法。
我的空間,我定義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只是建築專業人士能在藍圖上定義空間,根據空間的功能劃分區域以到達一定的目的,之後終端用戶(end-user)就會根據已裱上的標籤進入該房間,或是作居住、工作、烹飪等動作。似乎,身為使用者的我們只需享受已“標籤”的空間帶來的最終體驗,沒有必要去重新再賦予該空間新的意義。可從另一角度去揣摩,很多時候,發展商與建築師因沒有深入瞭解用戶的生活常態,不能真正滿足用戶的需求,而造成不便甚至多餘的現象。如果在設計過程中,設計師能夠將利益相關者帶入設計流程中,兩方(設計師和使用者)能夠站在彼此角度協商,“參與式設計”不失為良好的設計方法。
我們知道教室是教室,因為有黑板、桌椅,還有“班級”標籤,但除去這些,它只是空曠的空間。就像白板,建築師只不過給予空間一個框架,這個框框裡只能是我們去創造無限可能。而空間的框架也非得實體化,在任何地方只要不侵犯他人地權,只要你我他達成共識,它可以是我們觀看世界足球賽的小檔口、藍天白雲的野餐打卡地點,藝術家展示他們作品的展覽點,只要我們能想到,哪裡都框不住奇思妙想。
我相信我們每個人的思想是以看不見的“泡”而呈現的,當兩個人或多人思想碰撞在一起,就會形成越來越大的“泡泡”城堡。走到哪裡,城堡就在哪裡。
建築物本來就是框架,而為框架賦予靈魂、決定框架的呈現方式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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