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上了年紀的人來說,設立遺囑更是當務之急,不該拖延。任何愛護子女的長輩,都應該儘早執行這項任務。
ADVERTISEMENT
我國金融界巨擘丹斯里鄭鴻標日前與世長辭,留下鉅額遺產,引起各界關注的是,他的遺產如何分配?這或許是秘密檔案,不會曝光在太陽底下。不過,更值得我們關注的是,其實我國有超過九成的成年人沒有立遺囑,因為很多人不認為立遺囑是重要的事。
問起為何不立遺囑,答案不外是“我還年輕,暫時沒需要。”、“我並不富有,資產不多,需要立遺囑嗎?”
大家應該要了解,躺在棺木裡的不只是老人,也可能是年輕人。
我弟弟在25歲時因為交通意外而驟逝,他沒有立遺囑。當年單身的他沒有意識到立遺囑的必要,就如上面所述的“年輕加上沒有多少資產”。由於他沒立遺囑,這為家人在處理他的銀行戶頭和保險索賠上帶來很多麻煩。雖然金額不大,但因為沒有通過遺囑交託,銀行不讓家屬從他的戶頭提款,而保險公司也乘機拖延賠款。我們耗時2年才申請到法庭的批文,這才妥善處理銀行戶頭和保險的款項。
試想如果一個家庭的經濟支柱不幸去世,沒立遺囑,家裡的經濟來源馬上中斷,連銀行的存款也無法動用,這會帶來多大的困擾!
對上了年紀的人來說,設立遺囑更是當務之急,不該拖延。任何愛護子女的長輩,都應該儘早執行這項任務。
一些長者會在在世時把部分資產轉讓到孩子名下,不需要等到他過世後才分配財產,這可以省卻將來的麻煩。有些長者更是在對的時候,及時給予後代財務上的支援,例如:當孩子成家立業時,或者當孫輩接受高等教育的時候。這是我認為最懂得善用財產分配的方法之一。
有人說老人需要老本,需要錢養老,也不想給孩子太大經濟壓力,所以把所有資產和金錢緊抓不放。所謂“財聚人散,財散人聚”,我們得在活著的時候適時散財,要是越不捨得,得到的就越少。
如果需要靠將來的財產分配去讓子孫孝順,這是很可悲的事。子孫會否孝順長輩端視後者有否以身作則,是否重視家庭教育,而非以金錢利益來讓他們就範。
另外,如果不立遺囑,最終將由法定機構替我們作主,但,這未必是我們想要的財產分配。我們可能不想遺留資產給某個親屬,但是如果沒有在遺囑中列明清楚,對方在遺產法令的保護下仍能分一杯羹。
遺囑委託人是可以視環境變遷、財產金額變動,及孩子的需要有異,而修正遺產內容。
與此同時,我們也需要再確認僱員公積金的受益人身分,或檢視受益人是否需要更新。早年初出道時,我們還是單身,所以公積金的受益人往往是兄弟姐妹或當時的男女朋友,而理想的受益人應該是配偶或孩子。多年後,若沒有重新檢視或更新指定的收益人,一旦當事人去世後,公積金存款的受益人可能是“外人”,自家人反而無法受益。
生前沒將家產分配好、交代不清楚,或財產分配不公,是導致子孫為錢財反目成仇的導火線。令人遺憾的是,後代為爭奪家產不惜對簿公堂的鬧劇常有所聞,外國一些富豪,如王永慶、張榮發等人的後代,因財產爭議而鬧上法庭。由此可見把遺囑擬好,在生前跟孩子交代清楚是可以減少日後的爭端。
立遺囑是重要的事,但是不緊急,這才是大家不行動的原因。儘早立遺囑是負責任的行為,更是對後輩的慈悲。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