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9日訊)大S與韓國歌手具俊曄再婚後,前夫汪小菲拒絕支付贍養費,大S以調解筆錄為依據,進而聲請強制執行750萬臺幣財產獲准,汪小菲也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訴訟反制,臺北地院今天上午開庭,兩人均未現身,僅委由律師出庭,庭訊過程不公開。
今天上午10時10分,臺北地院首度開庭,但在開庭前,法庭大門已關上,門把掛著“本案件未公開審理”的告示牌。開庭結束後,汪小菲的委任律師呂月瑛先步出法庭,面對記者提問開庭狀況,她僅表示“不便多做回應”後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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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則委由律師謝淮軒出庭,他開庭後也僅說“謝謝關心” ,至於另名委任律師、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則低調在法庭外等候,她也不願表達意見,等到開庭結束後,才與律師謝淮軒一同離去,前往律師休息室。由於本案尚未審理終結,法官將會安排下次庭期。
據瞭解,大S以汪小菲未依約給付生活費為由,申請強制執行汪小菲財產750萬臺幣,但汪小菲則認為,自己並未違反調解筆錄給付義務,遂依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請求法官在訴訟確定之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
臺北地院認為,汪小菲確實已提債務人異議之訴,而且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汪小菲申請停止執行,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應予以准許,審酌大S因停止執行所受之損害,裁定汪小菲應提供擔保金165萬臺幣,才能停止執行。
大S搬離昔日愛巢?S媽:空穴來風
此外, 有消息傳出大S已搬離先前和汪小菲同住的信義區豪宅,搬到自己名下另一豪宅“國家藝術館” 。對此,有媒體向S媽求證,她表示,“沒有搬家,空穴來風,不知道從哪來的消息。”S媽直言,目前“國家藝術館”是由她和大女兒徐熙嫻一起同住,如果大S搬過來,那自己是要住哪?她也表示大S的兩間房子都有人住,現在沒地方可搬,再次重申“她沒房子要搬到哪去,一家這麼多人,這是空穴來風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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