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屢屢自嘲,說自己是文字的公務員,因為她真的做到數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還未亮就起身,一篇雜文一篇小說交替著寫,默默耕耘,湊足給自己擬定的每日字數,剛好來得及上樓叫醒女兒和在大學當教授的老公,並準備好早餐,然後把女兒送到學校去——而我對亦舒的鐘意,除了鐘意她替流行小說拉拔出生動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學,其中還摻和著我對她敬業樂業的欽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對我來說絕對是修道院長老級別的。不脫稿,不拖延,有著老派專業作者的操守和美德……
亦舒臉上有痣。但那痣不長在左眼角底下,也不是小小一顆藍色的,而是在右臉頰,圓圓一顆,不笑的時候看上去,那痣頗有點躊躇滿志的驕傲相——面相學好像有這麼一說,右臉有痣顯貴,尤其是女人,而右臉頰飽滿豐潤,無論做什麼都比人強,很少會有不出類拔萃的,亦舒恰巧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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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亦舒喜歡的痣不是這樣的。她總是安排她鍾愛的女主角左眼角底下長了顆淚痣,《玫瑰的故事》裡的黃玫瑰、蘇更生和方太初,臉上都長了顆搖搖欲墜的淚痣,彷彿隨時都會掉落下來,讓珍愛她們的男人飛撲過去伸手接住——再也沒有比亦舒寫的女人臉上的那一顆藍色的淚痣更讓男人驚心動魄的了。那樣的一顆痣,已經不是主角造型上的裝飾,而是整個故事整段人生的起始了——至於這顆痣的原型,我後來才知道,原來來自素有美豔親王之稱的邵氏女星何莉莉。當時何莉莉左臉頰上也有一顆小小的淚痣,據說何媽媽嫌這顆痣孤苦相不吉利,頻頻催促何莉莉把那顆痣給點掉,亦舒知道了,跳出來捍衛這顆痣,鼓勵何莉莉把痣留下,她說就是這顆痣,才給何莉莉漂亮的臉蛋平添多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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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候,亦舒的第一份工作是當娛樂記者,因此幾乎是混著女明星陪著女明星們一起長大的,而亦舒特別鍾愛的女明星,何莉莉是其中一個,另外還有林青霞。我還記得亦舒提起,當年採訪主任派她接林青霞的機,她心裡老大不願意,嘀咕著說,不就是一個在西門町被星探發掘的小女孩嗎?有什麼了不起的?後來見到林青霞,頓時驚豔得整個下巴都快掉下來,第一眼就被青霞的眉毛震撼,那麼粗厚那麼颯爽,不相信這世界還真有那麼美麗的女孩子,身段和五官都無懈可擊,如果真要嫌,也只能嫌林青霞的頭髮不夠厚。而且青霞的清純,跟當時何莉莉那一派邵氏女明星的俗豔是不同的,林青霞見到亦舒,怯懦懦地喚她一聲“姐姐”,亦舒聽了,整個人馬上酥軟下去,心裡升起一定要好好保護她不準別人欺負她的正義,甚至還警告林青霞,無論發生什麼事,你那兩道又濃又黑的眉毛絕對不準剃,因青霞臉上倨傲的英氣,就是這對眉毛造就的,青霞立刻賣口乖,“姐姐叫我不要剃,我就聽姐姐的話不剃。”
亦舒對美,尤其對美女的美,總是特別苛刻,也許因為她自己長相不算精緻,臉盤太大鼻頭太圓,但很是神氣精明自信,跟美畢竟還是有段距離的,而且圍繞在她身邊的“玫瑰們”,每一個都美得出其不意,美得咄咄逼人,包括一頭短髮,走路颯颯生風的徐克前妻施南生;包括品味和韻味皆怡人的前邵氏女星後轉行室內設計的方盈,據說《我的前半生》就是以她的故事為模型;包括亦舒在香港半島酒店喝下午茶見到美得像一隻雪豹的周天娜,倒抽一口氣拍著胸口說“幸好我們還有林青霞”的林青霞;包括年輕時可愛得連亦舒都想把她宣傳產品的海報偷偷撕回家的張曼玉;當然還包括和亦舒最疼愛的“震侄”倪震在一起的兩任女友李嘉欣和周慧敏,據說亦舒很喜歡周慧敏乾淨精緻,美得如陶瓷娃娃一般,卻對李嘉欣空有外殼沒有靈魂的盛世美顏頗有意見,可亦舒應該明白,真正有本事翻雲覆雨,一出手就可以替自己的人生翻篇洗牌的,絕對是李嘉欣這等百媚千姿,一邊顛倒名流一邊替富商臉上貼金的“綺色佳”——美麗也許是膚淺的,但如果沒有美麗,尤其在香港,人生很可能就只能徘徊在淺淺的岸邊,永遠坐不上游艇出海看夕陽。
鏡頭一轉。我記得好多好多年前,亦舒來過吉隆坡,亦舒驚訝地說,“想不到馬來西亞人的中文這麼好。”這話顯然是亦舒無心之失,可聽進耳朵,到底叫人不舒服。亦舒17歲就到香港《明報》當記者,還在唸著中學就有報館派人到學校跟她取稿件趕著下版,廿多歲給自己籌足學費就飛到英國念酒店食物管理,畢業後第一份工作先是在臺灣圓山飯店當女侍應總管,然後回港當星級酒店的公關經理,還當過電視臺編劇,甚至有一陣子還一邊寫稿,一邊當上政府高階新聞官,其事業之順遂,其才氣之高以及名氣之響亮,著實讓人妒忌,她看到的世界,遠遠凌駕馬來西亞其實也無可厚非。
自律且老派的文字公務員
並且亦舒是早慧的。亦舒的早慧帶點殖民地風格,是中西調混,也是特別懂得在太平盛世中投機取巧的。這和張愛玲不一樣。張愛玲的早慧是4歲時母親丟下她遠走英國,傾塌了她心目中的幸福家庭堡壘,隨後後媽嫁進來對她施予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暴力,被逼提早成熟的——所以亦舒的文字,不晦澀不陰暗,且春光明媚,亮度都調得剛剛好,亦舒對人性的鞭笞也不會太偏激太咬牙切齒,反而都只是港女進化史,以及都市女子啟示錄,把她的機靈敏銳和尖酸刻薄注入筆鋒,血淋淋地教育穿名牌任高職的現代女子,“生活上依賴別人,又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那是沒有可能的事”——這是真的,我也一直認為,女人在感情上歷盡滄桑只會顯老,只有在生活裡精明幹練才會屹立不倒。
亦舒屢屢自嘲,說自己是文字的公務員,因為她真的做到數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還未亮就起身,一篇雜文一篇小說交替著寫,默默耕耘,湊足給自己擬定的每日字數,剛好來得及上樓叫醒女兒和在大學當教授的老公,並準備好早餐,然後把女兒送到學校去——而我對亦舒的鐘意,除了鐘意她替流行小說拉拔出生動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學,其中還摻和著我對她敬業樂業的欽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對我來說絕對是修道院長老級別的。不脫稿,不拖延,有著老派專業作者的操守和美德;文字的運用更是獨步江湖,自成一格,像踩著Christian Louboutin的高跟鞋在中環小跑步,節奏明快,充滿都市氣息的,甚至亦舒創作量洶湧之極,每年給自己設定至少出6本書的目標,從來不會以作者放假外遊或作者靈感堵塞而讓她豆腐專欄和連載小說齊開天窗——一個人的時間使用在什麼地方是看得見的,這句話也是亦舒教會我的,而我一直緊記至今,受用無窮。
而如果說亦舒當年一連三集的散文合集《豆芽集》和她“輕而便利”的都市小說,啟蒙了我對文字的好奇,其實也沒有不正確的。我還記得,少年時年齡比我大上一截的姐姐們每個月把零用錢儲下來買香港的《姐妹畫報》,為的是看時裝看小黃頁裡的愛情信箱,而我卻每期追讀和亦舒每期一會的都市愛情短篇,那整十來頁的小說,編得實在用心,簡直就是紙上電影,還請來頂尖的模特當插圖人物,拍成劇照以推進小說情節,而當中我最喜歡的是個叫倪詩蓓的模特,巴掌臉大眼睛,樣子特別清純,喜歡發呆嘟嘴,生動的表情都被攝影師捕捉下來,全都刻進了我的青春裡。
甚至我對香港的印象,也是一點一滴,從亦舒的小說裡拼湊出來。張愛玲不是這麼說嗎?我們總是先看見海的圖畫,最後才看見海。我也一樣。我事先讀到亦舒寫的天星碼頭,後來才坐上渡輪想像亦舒寫的丹薇寂寞地坐上最後一班渡輪過海,等待一個孤芳自賞的男人。並且先讀到亦舒最愛寫家明與玫瑰的約會老愛約在尖沙咀碼頭海運大廈外的第三支旗杆,後來才一到香港就趕著去尖沙咀找那第三支旗杆的——甚至後來才知道,亦舒當年第一次和她的第二任丈夫老莊約會,也是約在那第三支旗杆底下等的。
而且記得嗎?在男神女神或高富帥白富美這一類粗糙而膚淺的稱號還沒出現之前,亦舒就給了我們那一輩人設定了最有品味的男女人設,永遠的家明與玫瑰——而且家明必須是工程師,因此我懷疑亦舒有很可怕的理工男情意結,還有玫瑰必須有濃密的頭髮和發育得很好的胸脯,而且他們穿的是永恆的白襯衫卡其褲,玫瑰除了鑽石,不戴亂七八糟的寶石和玉墜,而家明開得一手好車,手腕乾乾淨淨的,只戴一隻薄薄的白金手錶。那時候我當然也讀過範柳原和白流蘇,也知道什麼叫做“我們都回不去了”,可是那樣子的愛情那樣子的時代背景太顛簸太流離,我們嚮往的是大都市雅痞生活和小資情調,如果沒有辦法像遇上勖存姿的喜寶,也必須得像和涓生離了婚之後打落牙齒和血吞重新站起來的子君——因為最值得愛的女人,往往是有本事自己愛自己的女人。
並且我記得,亦舒以前相當保守,寫男女之間的相處,甚至比瓊瑤和依達還要拘束,我從來沒有忘記她寫存姿羊毛衫的紐扣扣錯了,喜寶叫他過來,說要替他把紐扣重新扣好,結果喜寶解開釦子,還沒扣上第一粒,事情就發生了——後來年紀大了,亦舒反而解開束縛,她小說裡永遠的家明。相信也應該禿了頭頂滅了烈火,因此看得出來她開始比較樂意用文字在男主角的身形上游移,喜歡混血強壯的年輕身體,而且喜歡蓬茸的毛髮,所以男主角大多長著地毯也似的胸毛。這些其實都是可以諒解的。誰不眷念青春的美好呢?而真正的青春,應該是結結實實抓在手裡摸得到的才算數。
我們沒有辦法不愛亦舒,因為八九十年代的亦舒就教會我們,“人生短短數十載,最要緊是滿足自己,不是討好他人”——老好亦舒,她最好之處,是她看透的人世,明明開到荼蘼,卻花事未了,並且從不過時。從來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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