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

亦舒脸上有痣。但那痣不长在左眼角底下,也不是小小一颗蓝色的,而是在右脸颊,圆圆一颗,不笑的时候看上去,那痣颇有点踌躇满志的骄傲相——面相学好像有这么一说,右脸有痣显贵,尤其是女人,而右脸颊饱满丰润,无论做什么都比人强,很少会有不出类拔萃的,亦舒恰巧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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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亦舒喜欢的痣不是这样的。她总是安排她钟爱的女主角左眼角底下长了颗泪痣,《玫瑰的故事》里的黄玫瑰、苏更生和方太初,脸上都长了颗摇摇欲坠的泪痣,仿佛随时都会掉落下来,让珍爱她们的男人飞扑过去伸手接住——再也没有比亦舒写的女人脸上的那一颗蓝色的泪痣更让男人惊心动魄的了。那样的一颗痣,已经不是主角造型上的装饰,而是整个故事整段人生的起始了——至于这颗痣的原型,我后来才知道,原来来自素有美艳亲王之称的邵氏女星何莉莉。当时何莉莉左脸颊上也有一颗小小的泪痣,据说何妈妈嫌这颗痣孤苦相不吉利,频频催促何莉莉把那颗痣给点掉,亦舒知道了,跳出来捍卫这颗痣,鼓励何莉莉把痣留下,她说就是这颗痣,才给何莉莉漂亮的脸蛋平添多少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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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时候,亦舒的第一份工作是当娱乐记者,因此几乎是混着女明星陪着女明星们一起长大的,而亦舒特别钟爱的女明星,何莉莉是其中一个,另外还有林青霞。我还记得亦舒提起,当年采访主任派她接林青霞的机,她心里老大不愿意,嘀咕着说,不就是一个在西门町被星探发掘的小女孩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后来见到林青霞,顿时惊艳得整个下巴都快掉下来,第一眼就被青霞的眉毛震撼,那么粗厚那么飒爽,不相信这世界还真有那么美丽的女孩子,身段和五官都无懈可击,如果真要嫌,也只能嫌林青霞的头发不够厚。而且青霞的清纯,跟当时何莉莉那一派邵氏女明星的俗艳是不同的,林青霞见到亦舒,怯懦懦地唤她一声“姐姐”,亦舒听了,整个人马上酥软下去,心里升起一定要好好保护她不准别人欺负她的正义,甚至还警告林青霞,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那两道又浓又黑的眉毛绝对不准剃,因青霞脸上倨傲的英气,就是这对眉毛造就的,青霞立刻卖口乖,“姐姐叫我不要剃,我就听姐姐的话不剃。”

亦舒对美,尤其对美女的美,总是特别苛刻,也许因为她自己长相不算精致,脸盘太大鼻头太圆,但很是神气精明自信,跟美毕竟还是有段距离的,而且围绕在她身边的“玫瑰们”,每一个都美得出其不意,美得咄咄逼人,包括一头短发,走路飒飒生风的徐克前妻施南生;包括品味和韵味皆怡人的前邵氏女星后转行室内设计的方盈,据说《我的前半生》就是以她的故事为模型;包括亦舒在香港半岛酒店喝下午茶见到美得像一只雪豹的周天娜,倒抽一口气拍着胸口说“幸好我们还有林青霞”的林青霞;包括年轻时可爱得连亦舒都想把她宣传产品的海报偷偷撕回家的张曼玉;当然还包括和亦舒最疼爱的“震侄”倪震在一起的两任女友李嘉欣和周慧敏,据说亦舒很喜欢周慧敏干净精致,美得如陶瓷娃娃一般,却对李嘉欣空有外壳没有灵魂的盛世美颜颇有意见,可亦舒应该明白,真正有本事翻云覆雨,一出手就可以替自己的人生翻篇洗牌的,绝对是李嘉欣这等百媚千姿,一边颠倒名流一边替富商脸上贴金的“绮色佳”——美丽也许是肤浅的,但如果没有美丽,尤其在香港,人生很可能就只能徘徊在浅浅的岸边,永远坐不上游艇出海看夕阳。

镜头一转。我记得好多好多年前,亦舒来过吉隆坡,亦舒惊讶地说,“想不到马来西亚人的中文这么好。”这话显然是亦舒无心之失,可听进耳朵,到底叫人不舒服。亦舒17岁就到香港《明报》当记者,还在念着中学就有报馆派人到学校跟她取稿件赶着下版,廿多岁给自己筹足学费就飞到英国念酒店食物管理,毕业后第一份工作先是在台湾圆山饭店当女侍应总管,然后回港当星级酒店的公关经理,还当过电视台编剧,甚至有一阵子还一边写稿,一边当上政府高阶新闻官,其事业之顺遂,其才气之高以及名气之响亮,着实让人妒忌,她看到的世界,远远凌驾马来西亚其实也无可厚非。
自律且老派的文字公务员
并且亦舒是早慧的。亦舒的早慧带点殖民地风格,是中西调混,也是特别懂得在太平盛世中投机取巧的。这和张爱玲不一样。张爱玲的早慧是4岁时母亲丢下她远走英国,倾塌了她心目中的幸福家庭堡垒,随后后妈嫁进来对她施予精神上和肉体上的暴力,被逼提早成熟的——所以亦舒的文字,不晦涩不阴暗,且春光明媚,亮度都调得刚刚好,亦舒对人性的鞭笞也不会太偏激太咬牙切齿,反而都只是港女进化史,以及都市女子启示录,把她的机灵敏锐和尖酸刻薄注入笔锋,血淋淋地教育穿名牌任高职的现代女子,“生活上依赖别人,又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那是没有可能的事”——这是真的,我也一直认为,女人在感情上历尽沧桑只会显老,只有在生活里精明干练才会屹立不倒。

亦舒屡屡自嘲,说自己是文字的公务员,因为她真的做到数十年如一日,每天都是天还未亮就起身,一篇杂文一篇小说交替着写,默默耕耘,凑足给自己拟定的每日字数,刚好来得及上楼叫醒女儿和在大学当教授的老公,并准备好早餐,然后把女儿送到学校去——而我对亦舒的钟意,除了钟意她替流行小说拉拔出生动的生活感,以及入世的求生哲学,其中还掺和着我对她敬业乐业的钦佩——尤其是她的自律。她的自律对我来说绝对是修道院长老级别的。不脱稿,不拖延,有着老派专业作者的操守和美德;文字的运用更是独步江湖,自成一格,像踩着Christian Louboutin的高跟鞋在中环小跑步,节奏明快,充满都市气息的,甚至亦舒创作量汹涌之极,每年给自己设定至少出6本书的目标,从来不会以作者放假外游或作者灵感堵塞而让她豆腐专栏和连载小说齐开天窗——一个人的时间使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这句话也是亦舒教会我的,而我一直紧记至今,受用无穷。

而如果说亦舒当年一连三集的散文合集《豆芽集》和她“轻而便利”的都市小说,启蒙了我对文字的好奇,其实也没有不正确的。我还记得,少年时年龄比我大上一截的姐姐们每个月把零用钱储下来买香港的《姐妹画报》,为的是看时装看小黄页里的爱情信箱,而我却每期追读和亦舒每期一会的都市爱情短篇,那整十来页的小说,编得实在用心,简直就是纸上电影,还请来顶尖的模特当插图人物,拍成剧照以推进小说情节,而当中我最喜欢的是个叫倪诗蓓的模特,巴掌脸大眼睛,样子特别清纯,喜欢发呆嘟嘴,生动的表情都被摄影师捕捉下来,全都刻进了我的青春里。

甚至我对香港的印象,也是一点一滴,从亦舒的小说里拼凑出来。张爱玲不是这么说吗?我们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最后才看见海。我也一样。我事先读到亦舒写的天星码头,后来才坐上渡轮想像亦舒写的丹薇寂寞地坐上最后一班渡轮过海,等待一个孤芳自赏的男人。并且先读到亦舒最爱写家明与玫瑰的约会老爱约在尖沙咀码头海运大厦外的第三支旗杆,后来才一到香港就赶着去尖沙咀找那第三支旗杆的——甚至后来才知道,亦舒当年第一次和她的第二任丈夫老庄约会,也是约在那第三支旗杆底下等的。
而且记得吗?在男神女神或高富帅白富美这一类粗糙而肤浅的称号还没出现之前,亦舒就给了我们那一辈人设定了最有品味的男女人设,永远的家明与玫瑰——而且家明必须是工程师,因此我怀疑亦舒有很可怕的理工男情意结,还有玫瑰必须有浓密的头发和发育得很好的胸脯,而且他们穿的是永恒的白衬衫卡其裤,玫瑰除了钻石,不戴乱七八糟的宝石和玉坠,而家明开得一手好车,手腕干干净净的,只戴一只薄薄的白金手表。那时候我当然也读过范柳原和白流苏,也知道什么叫做“我们都回不去了”,可是那样子的爱情那样子的时代背景太颠簸太流离,我们向往的是大都市雅痞生活和小资情调,如果没有办法像遇上勖存姿的喜宝,也必须得像和涓生离了婚之后打落牙齿和血吞重新站起来的子君——因为最值得爱的女人,往往是有本事自己爱自己的女人。


并且我记得,亦舒以前相当保守,写男女之间的相处,甚至比琼瑶和依达还要拘束,我从来没有忘记她写存姿羊毛衫的纽扣扣错了,喜宝叫他过来,说要替他把纽扣重新扣好,结果喜宝解开扣子,还没扣上第一粒,事情就发生了——后来年纪大了,亦舒反而解开束缚,她小说里永远的家明。相信也应该秃了头顶灭了烈火,因此看得出来她开始比较乐意用文字在男主角的身形上游移,喜欢混血强壮的年轻身体,而且喜欢蓬茸的毛发,所以男主角大多长着地毯也似的胸毛。这些其实都是可以谅解的。谁不眷念青春的美好呢?而真正的青春,应该是结结实实抓在手里摸得到的才算数。
我们没有办法不爱亦舒,因为八九十年代的亦舒就教会我们,“人生短短数十载,最要紧是满足自己,不是讨好他人”——老好亦舒,她最好之处,是她看透的人世,明明开到荼蘼,却花事未了,并且从不过时。从来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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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斗胆用身体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人,他一定是遇到了哪些麻烦,但我们多数把他们当成麻烦。时速120公里,突然眼前一大障碍物,方向盘左右闪避,干一大清早遇上这麻烦事。
马路就像保龄球球道,有车经过,它便兀自移动,但它从不移动。尽管如此,它总赠予我们许多意想不到的礼物——时而一粒滚动的头盔,时而一具扁烂的动物尸体、一个想死的女人。她怀着孩子,开着白色本田City,就在我每天开车回家的路上割颈自杀。
马路是一条悲伤的马路,所以我才会在那个早上遇见蜥蜴人。
拖拉着骨一般的身体,蜥蜴人出现在16区高速公路上。破洞的深褐色衣服与肤色相衬,脸颊瘦出了窟窿,头发披覆至背——如山鬼,也似野人。天还明晃晃,他是该死在这城市,还是生还自哪座深山?在这汹涌的马路,我往前,他也往前。他就用枝干般的身体穿过车龙,没人来得及鸣笛。
穿过他的瞬间,我清楚看见他的嘴巴。他在说很长很长的话,像必须念三天三夜的咒语。所以在那瞬间,我想他是疯子,才会赤脚走在公路上。
●
有时街道是虚幻的,而且夜晚比白天来得危险。只是整座城市的夜晚越来越暗了,工人在马路旁维修,但灯照不到他。
在那些阴暗处,我曾经见过夜晚的狸花。
熟悉的办公室楼下,狸花是一个陌生化的词语。办公室坐落于一个充满人烟的小区,对面是住宅,偶尔有猫走过。每天早晨上班遇见狸花,他都背着一个沉甸甸,破了几个小洞的黑色布袋。狸花的头发依旧像一篇语法全错的、语句不通的文章——乌漆麻黑的一整片,遮住了一半的脸,但脸的肤色也晒得几乎和头发一样的色度。于是在那全然浑浊的黑之中,狸花面目模糊,徒留一双眼白特别明亮的眼睛。
第一次遇见狸花,他只是很缓慢地从人家门前走过。那种慢,是生命还有很长但不知道接下来可以干嘛的慢;也像是管他的生命,今天要死也无妨。
几乎每天上班,狸花都会从相同地方,带着一样的躯干与行囊走来——没有遇到的话,永远是我不够准时。所以我才说他是狸花,猫一样的定点来到与离去,为这个地盘留下自己的气味。
而上班快半年,在这办公室小区混熟以后,我逐渐认识了三条街道的浪猫。很常午餐时间遇到其中的谁,都会蹲下来跟它们说话,但它们多数时候慵懒地摊睡在水泥地上。午后炽热,水泥地还留有些光影,浪猫会躺在影子之中。
当然,不是每一只浪浪都会对人的语言有所回应。它看到你,闻到你,听懂你,只是懒得回应。
有时我觉得它们其中一只,是变成人的狸花。满身的虱子、沙尘、汗、肤油、污垢凝成风霜,狸花走路不说话。
还可以与人对话的人,都把自己留给了他人。那些已经无法与人对话的,都把话留给了自己。
●
第一次只身走上流浪汉收容中心那天,其实心里有点怕。那怕,比在高速公路上看到蜥蜴人的那个瞬间来得低沉与绵长;但作为一名记者,尽管刚入行,我觉得怕比受伤更羞耻。
半山芭龙蛇混杂。下过雨的街道,像极了一条湿滑的鲶鱼,光溜溜、长条状的身子;偶有车灯打过,就像鱼在深海发光。
我去半山芭找的是一名姓梁的牧师,他说他在菜市尾端等我,楼上便是他的收容中心。他照顾无家者已经20年,我们通过两次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粗旷、市井、接地气,没有电视里牧师故作温柔的儒雅,反倒像半山芭哪个水果摊的龙头。直到见面那刻才发现,梁牧师比想像中还要矮小,像只马一样往下垂的脸上,有两条粗黑的眉毛。重点是,原来牧师不一定总是穿着黑色大袍。
教会的好心人捐出店面,梁牧师便负责打理。有床位,有饭盒与瓦片,早上醒来能到外头溜达,午餐时间一到又折返领饭,像极了一群放养的街猫。但他带我走上楼的那刻,推开门,也有百无聊赖的老人一动不动躺在床上。他看着你看他,此刻注视都变成讨价还价之物——我问梁牧师:“这样(闯)进来真的没关系吗?”他说:“有我在,不要紧。”
三楼白天不开灯。他用钥匙打开门锁,生锈铁门发出一阵咿呀——众人随即引头探看。在店铺的尽头,一束光温和地照进,梁牧师说那是他们放风的露台,刚吵过架的谁就在那头冷静。将领一般,他带着我巡视这20个床位——每人安排一样的橱柜、杯具、洗漱用品……谁彻夜未归,谁病死老死痛死白板上的床位名字便一把擦拭。汰换家常,那些名字都臣服于他,接受这规训,这监管与条例,才得以绑定一个床位。他是统治者,也是父亲,每个拜三的团契活动会陪他们唱歌。
但我总觉得,真正的将领之才不能有太多的爱,因为他们还要上战场。
偶尔会有政府官员沿着那条潮湿,堆满干货的梯道上来,有时梁牧师在,有时并不。他们说这里没有执照,收留无家可归者是非法行为。以安全隐患为由,一个店铺不能是家。
因而,没有家的人,都应该由政府监管。
●
许多穿着制服的执法人员带着捕猎器,从卡车一跃而下。野猫自午睡中惊醒,卡车的引擎由远而近,穿过水泥与沟渠,轰隆轰隆,像一场惊雷暴雨正从远处缓缓逼近。没有家的人,都应该由政府监管——于是他们的武器,如巨大的扫把,把街道的左边至右边,前面至后面,一时半刻之内统统清扫干净。
“以安全隐患为由,他们必须被隔离”。仿佛一辆开往神秘岛屿的愚人船,把麻风病患者都驱赶至无人之处。因而,疯子有疯子的归宿,当他们聚集在一起,便形成了一个排他的部落。资本主义也汇聚成城市与高塔,在那俯瞰人世的高塔之下,相似的人依然会不由自主地相遇、聚合,并自以为安全。因此第一次在公路上遇到蜥蜴人,以及在办公室楼下遇见狸花,他们异化的服饰、行为,俨然我眼前一片白茫茫的刺点。强烈的害怕像一支发射的火箭来得极快,但也忽地消失于无垠之中。
细想之下,我畏惧的其实是那山鬼的形象,那我打从有了认知开始,便不曾光天化日下见过的留至腰际、打结交错的蓬头;以及像刷上黑油一般油亮的垢面。我甚至来不及去想,他们此时此刻的存在,并不是一个答案,而是一个问题;他们面临着问题,且不是拿着扫把到街上清扫就能解决。
一只老鼠被车碾过,尸体三天三夜都无人清理。它成了街道的隐喻。它要不是被马路吞去,也许就是被蜥蜴人或狸花吃了。
●
收过几次罚单,暂停营业复又亮灯开灶。教会阿姨来煮大锅饭,喂养散居在半山芭附近街道的流浪者,那锅大得能把一个孩子煮熟。在大锅米饭煮熟的绵长时光中,梁牧师与执法人员也拉开了冗战——他们拉锯、僵持,最终双方都停留在原地。
“没有执照,不能营业。”
“我们没有营业,只是收留无家可归者。”
“他们应该去政府的收容中心。”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有屋瓦,我想蜥蜴人与狸花也是。
在高速公路遇到蜥蜴人那天,他似乎已经历了一场漫长的逃亡,仿佛被炽热的太阳追赶,穿过一大片野林与蒺藜,再跟着月亮的方向走,才狼狈地逃来这座钢骨森林。他到底有想去的地方吗?被逮捕到公立收容中心的流浪汉,他们仍会想方设法逃出来,再重新过上天地为家的日子。里面没有自由,里面的空气很闷热,梁牧师说——他们宁愿睡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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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是虚幻的。在街道形成之前,众人席地而坐;只是当人为泥地铺上石砖与水泥,人们便只能在街道上走。他们说,只有山里来的人才会当街坐着;只有疯子才会睡街上。
狸花是疯子吗?后来我才发现他不是。在熙熙攘攘的小食中心旁,街坊邻里立起了个大红色的拿督公龛,香火断断续续,初一十五会供奉发糕苹果。午餐时间,我都会从公司经过这条小路,走到后边的南洋咖啡店去。拿督公龛旁的树荫下搭起了个木棚子,时而停了几辆摩托,华人阿伯并肩坐着消耗时光。一只脚翘起来,一只肮脏的人字拖便掉落沙地;万宝路香烟袅袅,有一天我便见着狸花以相同的姿势坐在他们之间。
狸花正在与人说话。这一次我忍不住多瞅他两眼,瞅他黑色布袋里边装了些什么。瞅他蓬乱头发后的脸,瞅他那双特别明亮的眼睛。忽然,他看着我看他,那眼神间虽没有鄙意,也没有恶意,但不下两秒,我还是像个孬种一样假装把眼神飘往树上的翠鸟,假装什么也没有看过。
像看鬼一样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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