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訊)聯邦直轄區吉隆坡與布城衛生局執法官員已從12月12日起,在執行2004年菸草控制條例(PPKHT)執法行動和菸草記錄行動時,佩戴隨身攝錄機來執法。
聯邦直轄區吉隆坡與布城衛生局局長諾艾莎昨日發表文告指出,除了維護執法人員的安全和誠信外,錄製的視頻和片段還將用作不法行為的證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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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到,自從12月12日至今,在吉隆坡和布城展開的10次執法行動中,發出了147張禁菸的犯錯通知。
她指出,當中有140張通知是在2004年菸草控制條例第11條下發出,即在禁區抽菸。
另外7張通知,是因為違反了2004年菸草控制條例第13條,即禁止未成年人吸菸、購買或擁有任何菸草產品。
諾艾莎提到,當局將繼續在吉隆坡和布城的購物中心、公共車站和餐館繼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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