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政府的宣言需要時間完成,項目很多但獨缺有投資效益、能帶動民間產業發展、外資技術移轉、創造就業機會的重大公共工程建設。例如隆新高鐵、20年防洪治水計劃、全面發展旅遊相關產業,希望團結政府能在既有的宣言中加上具前瞻性的發展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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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宣言”?簡而言之就是政府、政黨或組織團體向群眾發佈,表明立場的書面聲明。“宣言”可以長篇大論也可以短短几句;基本上可以落實,不能落實就是“口號”或者謂之空頭支票!
第15屆全國大選期間,希盟、國陣、國盟3大陣營提出的“競選宣言”洋洋灑灑,論字數全是“萬言書”。如今選戰偃旗息鼓,執政的團結政府是到了“落實宣言,兌現承諾”的時候了。
執政聯盟沒有逃避,經濟部長拉菲茲表示,內閣已經成立委員會,負責選擇與整合團結政府聯盟在選前提出的競選宣言,並予以落實形成可行性計劃。我們樂見執政者認真將宣言當一回事,在未來5年逐一實現(當然可以修正)形成利民惠民的政策,而不是敦馬當年“宣言不是聖經”一句話輕輕帶過!
國盟宣言的12支柱,這裡就表過不提;當時希盟提出10大優先行動綱領,涵蓋10大主軸和39項主題;至於國陣則提出99項承諾,與希盟一樣,雙方宣言的內容涵蓋範圍廣泛,說白了兩者拼湊起來,足夠讓團結政府忙活5年。
“宣言”形成“政策”,“政策”形成“計劃”,“計劃”再落實成“行政方案”、“執行細節”與“量化指標”,這些全部都得靠錢累積起來的。所以,宣言的落實必須與國家財政預算案編列的經費結合,總而言之就是用財政預算來兌現“競選宣言”。
在談“整合宣言,落實計劃”之前,我們正本清源的從導致國家貪汙腐敗的根源上先行清理。這些重點改革包括立法限制首相任期制、推動陽光法案(包括政治獻金法、政府採購公開招標法、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利益輸送回避法……)、落實司法獨立(奉行三權分立,司法運作不受行政與立法機構干擾)、強化並提升反貪會功能與素質(別淪為御用黑手)、人民享有宗教信仰與選擇教育的自由……,如果上述法案周延且貫徹執行,就能先為大馬的穩定與茁壯立下基礎。
至於宣言,首先我們先談教育,團結政府宣言中與教育有關課題達28項,重要的包括加強學前教育與免費托幼服務、學校增設當代技能課程與加強語言訓練、M40以下群體學生可獲全額貸款、公平撥款所有學校(包括獨中)、維護母語教育……,以及國盟提出的加強全國特殊教育中心的效能,包括自閉兒對象,也是好建議。
除此之外,我們補充建議政府應該督導大學課程設計必須與就業市場接軌,否則就是浪費教育資源與犧牲學生的就業前途。
其次,在女性和孩童權益方面,包括修改《聯邦憲法》條文,保證大馬婦女海外產子可獲公民權、向M40以下群體女性發放育兒津貼、鼓勵職場推行職業母親(彈性上班制),以及重返職場女性享有5年的所得稅豁免、消除童婚陋習。
其三,在減輕人民負擔方面,彼此的重點還是落在扶貧計劃,向中低收入戶發放援助金及子女教育補助與免息就學貸款。希盟提出的與供應商合作,提供足夠獎掖,確保產品供應充足,以穩定物價,這是好想法,但如何推動?
其四,在提振經濟方面,可能只是宣言,所以看不到明確的吸引外資及國內企業投資的政策。在全球化競爭的年代,我國有哪些具核心競爭力與高附加價值的產業?我們有足夠中高級專業與技術人才?我們有高效率的政府行政資源與支援?海外資金(投資者)為何投資大馬?而不考慮印尼、越南、泰國?想提振經濟,我們還有一條長路要走!
其五,在醫療衛生方面,大馬與先進國家有極大的落差。洋洋灑灑的一堆宣言,不如立即行動培養足夠的專科醫生、興建足夠的高素質專科醫院、國家健康保險計劃(mySalam)覆蓋全民,亦即仿效臺灣推動全民健康保險計劃,當前政府專業醫院與專科醫生不足,使得民眾永遠成了私人醫院“宰割”的羔羊。
除了以上5項,各陣營在公務員、房屋、糧食、僱主和僱員、青年等課題上也提了近60項宣言,但獨缺有投資效益、能帶動民間產業發展、外資技術移轉、創造就業機會的重大公共工程建設。例如隆新高鐵、20年防洪治水計劃、全面發展旅遊相關產業……,希望團結政府能在既有的宣言中加上具前瞻性的發展計劃,是為國之幸,全民所幸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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