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2日訊)大馬4人女團Dolla在路邊等車時,遇到3名自稱是警察的男人攔路檢查身分證和拍照,看到其他男子駕車靠近時還詢問:“這是你們的男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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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3名“警察”身穿便服,事發時駕駛的並非警車,加上沒有出示任何證明警察身分的證件,Dolla難以確認對方是否真的是警察,為此向網友蒐集意見。
該女團在推特發文指出,她們於12月20日晚上11時30分結束舞蹈排練後,在路邊等車回家,不料遇上3名開著紅色寶騰車的男子,他們放慢速度按下車窗,盯著她們看了好一會兒。
“他們的眼神讓我們覺得不舒服,我們以為他們要搶劫,擔心人身安全受到威脅。這3個成年男子從車裡出來走向我們,儘管他們自稱是警察,但身上沒有穿警服,沒有開警車,也沒有出示警察身分徽章。”
Dolla說,這些男子甫下車即開始審問她們:“在這裡做什麼?是不是馬來西亞人?”,並要求查看身分證,未經她們同意下就拍下身分證和她們的照片。
“我們覺得此舉很冒犯,當莎莎(其中一名團員)問為什麼突然要檢查我們,其中一名男子以粗魯和恐嚇方式說道:‘為什麼不可以,我們是警察!’。
“我們只是練舞后站在街上,沒有做錯任何事,這讓我們感到困惑和害怕。”
該女團說,過後有輛汽車在附近停靠,3名男子迅速歸還她們的身分證,還問:“那個是你們的男朋友嗎?”
“我們說不是後,他們就上車走了,沒有解釋為什麼要查問我們。我們不是到這是真的還是騙局,如果有人遇過類似情況和經歷,請告訴我們要如何處理。”
最後她們也呼籲大家注意安全,尤其是女生。
不少網友看到貼文都留言道,在交出身分證前應確認警察的身分,同時應該記下車牌,到附近的警局詢問,若有需要應立即投案。
有網友在留言處說明,在1967年警察法令和刑事程序法典下,允許警察截停和詢問民眾,因此民眾有必要了解他們被警察截停或逮捕時的權利。
“首先看對方是否身著警服,若不是則問對方是否能出示證件,藍色、黃色或白色;若有穿著警服,可記下他們的姓名、證件號碼和車牌。”
有些網友也留言,勸經紀公司為Dolla聘用保鏢。
由3位吉隆坡和1位砂拉越古晉女生莎布朗祖(Sabronzo)、塔碧(Tabby)、莎莎(Syasya)和安琪兒(Angel)組成的Dolla,是在2019年出道,以唱跳舞曲《Dolla Make You Wanna》走紅。
— DOLLA (@dollaofficialMY) December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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