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2日訊)經濟學家促請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制定新的法律監管政府關聯公司(GLC),類似紐西蘭和斯堪的納維亞國家的法律。
經濟學家葛梅茲表示,類似法律應該包括成立一個獨立委員會,審查GLC主席、首席執行員和董事會成員的任命,以及相關企業的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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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梅茲對《今日自由大馬》說,這個委員會成員的任命必須經過國會的審查。
“安華開始撤除政府相關公司的政治委任是好的開始。
“如果經濟陷入困境,我們首先要改革的是GLC、政府關聯投資公司(GLIC)和特殊用途公司(SPV),因為它們是振興和推動經濟的力量。
“但他必須承諾將政治和GLC分開。”
據報道,政府公司的所有政治任命者本週開始收到他們服務被終止的通知信。
葛梅茲曾撰寫過關於GLC的書籍和論文。
他說,安華需要任命有能力的人掌管GLC和GLIC,而不是委任政治人物。
“過去,每個執政黨都曾利用GLC來鞏固他們在基層層次的權力”
他說,在任命首席執行員時,董事會可以通過公開和透明的方式做出決定。
他還說,擬議的委員會應被授權檢討GLC和GLIC老闆的工資。
關於委任退休的政治人物和公務員領導GLC的問題,葛梅茲說,他們中的一些人具有管理這些機構所需的經驗和知識。
“我這麼說是因為專家的人數並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樣。
“那些有資格的人寧可在私人界和國外工作,因為他們的薪水更高。他們也不用像領導
GLC者一樣需對政府和股東負責。
“總而言之,安華要廢除這個在他在巫統時就有的文化並不容易,但為了國家的利益,他必須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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