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22日讯)网红传教士阿兹曼沙阿里亚斯(或称Pencetus Ummah穆斯林佼佼者)继日前被控10项性侵、猥亵等控状后,于今日再被带上沙亚南法庭面对另2项性侵控状!
现年41岁的被告阿兹曼沙,对所有控状都否认有罪。沙亚南地庭法官拉昔达择定此案于明年1月30日过堂,允许被告以1万4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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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法官也规定被告每个月初需到临近的警局报到,惟禁止被告骚扰受害者、家人和控方证人。
被告被控于2017年9月,午夜12时至清晨5时30分,在哥本路一家住宿性侵了一名17岁少年。
也因如此,被告的行为已抵触了2017年性侵儿童性法令第14(a)项条文和第14(d)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20年监禁和鞭笞刑罚。
允1.4万保外 每月报到
主控官诺扎迪尔副检察司于庭上指出,检察署建议被告以每项罪控1万令吉保外,并强制被告在案件审讯期间,不得靠近受害者和证人,作为附加条件。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法米法米阿迪拉则向法庭求情,要求降低当事人的保释金,尤其当事人面对司法案件后,于9月开始就不再接获任何传教邀请,收入受影响。
“当事人之前在芙蓉、安邦和巴生法庭面对的案件,就已缴付了7万4000令吉保释金,几乎已耗尽所有储蓄,甚至还得依靠家人和朋友援助。”
地庭法官拉昔达听取双方陈情后,允准被告以1万4000令吉保外,并且每个月初需到临近的警局报到,同时禁止骚扰受害者、家人和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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